近年来,弋阳县国土资源局坚决秉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工作,发展矿业经济的同时,通过落实多项举措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的能力,全力推进生态矿山建设。
一是严把矿业权入口关。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矿产资源规划以及对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矿业权申请一律不予报批。设立在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逐步进行清理退出,并坚决执行不在保护区内设置矿业权的规定。
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催缴及征收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落实治理经费。严格按照制定的矿山复绿方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到2020年,弋阳县将完成2439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是强化日常督查检查。盗采乱挖的现象的发生,一方面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另一方面给环境造成极大破坏。通过加大矿山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取缔,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督查,对于地质环境环境治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及时返还保证金;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推进较慢的矿山,督促加快恢复治理进度。
据悉,弋阳县对在生产的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试点,试点矿山矿区、尾矿库、办公楼等地绿树葱葱,往日的“青山挂白”现象一去不复返,矿山周围环境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