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江西瑞昌市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
3月19日,江西省瑞昌市组织召开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会,瑞昌市矿治办主任、地矿局局长徐辉出席,地矿局相关领导、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瑞昌市露天采石场、武山铜矿等2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进一步解读了《瑞昌市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瑞昌市绿色矿山创建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制定了矿山环境治理时间推进表,对矿山环境治理、绿色矿业创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法监察、两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再次部署和明确。
会议指出
创建绿色矿山,是切实践行十九大报告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瑞昌市矿业转型发展、持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奋力迈出新时代瑞昌“实干创新、五大升级、全省十强、全面小康”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
建立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打造瑞昌矿山绿色名片,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不打折扣;认真学习新规,铁腕治理矿山环境,高标准创建绿色矿山;严密工作措施,建立台账,实行项目清单制、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加强调度、督察和问责机制,对治理、创建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位,助力绿色矿山的全面创建。
据悉,近年来,瑞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成立了以瑞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矿业整顿与发展领导小组,高位推进工作;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指导性文件,为瑞昌市矿山依法依规办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企业管理等方面提供了依据,有利保障了绿色矿山创建。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采矿证过期、资源枯竭的矿山企业治理率达到100%;2019年底,使在生产矿山企业的边开采边治理率达到100%;2020年底,全面完成恢复治理率或绿色矿山创建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