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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识:绿色决定生死
来源:中国矿业报  日期:2016-08-16  浏览量:933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初夏走进湖北,在记者们眼中,到处是花草遍地,绿荫如盖。灵秀湖北,湖北灵秀,所言真实。

十八大后,国家确定湖北省为首个开展生态省建设试点的省份。湖北省委、省政府遵照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生态省试点建设,把生态立省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头等大事;将推进生态省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实现了大跨步,变化明显。

搭建生态省建设大架构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绿色决定生死”的共识,决定把生态省建设深度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湖北省规定:生态省建设工程是“一把手工程”。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省人大出台了《关于绿色发展的决定》、《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李鸿忠亲自领衔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生态省试点工作,使“保护就是发展,绿色就是财富,文明就是优势”的新理念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班子中不断强化。湖北省成立了由省长为主任,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主任,17个市州政府和32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环委会,统筹协调全省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省环委会制定了《湖北省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试行)》,每年组织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全省通报。

湖北省环保厅主动作为,把责任担在肩上,组织实施《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类污染物防治专项规划,完成了汉江流域生态经济带、清江流域绿色生态经济带等重点开发区域环保专项规划。制定了《湖北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发展规划(2014~2020年)》,初步建立了与国家环保标准互为补充、覆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保体系框架。在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路网、流域水资源开发等领域扎实推进规划环评。

湖北省委、省政府督察室加入生态省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督察内容,重点对水环境和空气质量等进行专项督察。督察室采取明察+暗访两种督察形式,尤其是暗访形式十分奏效,发现问题后责成相关单位抓整改,整改不到位督察不收兵。

水、气、土“三害”并治

湖北认为,水、气、土是各种污染的承受者,因此,要建设生态省必须重点整治水、气、土。

——洗净“水袋子”。湖北挟三江襟千湖,素有“水袋子”之称。三江是汉江、清江和长江,千湖名称则无法尽数。在现代化进程中,可以说江河湖泊的污染只有程度不同,少有未受污染的净水。

在生态省建设中,湖北省认定了“治污先治水,治水先治江,治江治长江”的治水方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指出:关于长江的生态保护要“查、关、治、罚、复、退”六措并举合力整治,水质要考核,岸线要留白,执法要到位,切实做好长江生态的大保护。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湖北省持续推进三峡库区、长江中下游流域、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137个,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50个,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项目280个。

治江之时也治湖。湖北省有省级保护湖泊755个,该省建立了这些湖泊的名录,实行“一湖一档,一湖一长”的管理办法。“湖长”的最重要职责是监控排污口,对4160个入河、入湖排污口进行了普查登记,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一旦发现封堵的排污口再排污水,环境执法队伍就跟进,依法严惩不贷。实行“湖长”制后,梁子湖、洪湖、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等27个湖(库)被纳入国家《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实施蓝、绿、灰“三线”管理,对湖泊进行拆围、限养、禁捕等休养生息措施。据统计,目前全省拆除湖泊围栏近15万亩,退出珍珠养殖水域过万亩,年增殖放流鱼类超过10亿尾。

刨树刨根,江河湖泊污染的源头在哪里,环保的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客观地看,厂矿企业的污水和农业面源的污水就是江河湖泊的污染源头。为了控制源头,湖北省重点推进了造纸、印染、化工、矿业等行业污水的深度治理,对厂矿污水排放实行对标达标管理,发现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重罚,绝不手软!对农业面源的污染,首先是推广普及施肥和农药使用技术。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以上,实现了测土配方全覆盖。认真落实国务院《畜禽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整顿畜禽养殖场138家,1800多家养殖场采用了污水深度处理模式,全省56%以上的养殖场建有较为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与此同时,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2015年累计整治村庄428个,水质变清变亮,400多万农民成为卫生环境优美的受益者。

据资料显示:2015年,长江、汉江、清江干流、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水质总体为优。

——管好“气筒子”。烟气绵绵不绝排向空中,是大气污染的祸根。湖北的“气筒子”很多,全省有53台火电统调机组(总装机2195万千瓦)、52台燃煤机组和50条(合计日生产能力17.42万吨)水泥熟料生产线,此外还有钢铁厂、煤磷盐化工厂、玻璃窑等等厂矿企业,它们24小时都在不停地向空中排放烟气。

湖北省规定:到2015年底,建成了脱硫装置的继续生产,没建成脱硫装置的全部停产。为管住露天“大烟筒”,湖北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建立了卫星遥感监测日报制度和无人机巡检通报制度,每天向各地通报火点监测情况。2015年,全省共派出巡查组154万余人次,现场处罚案件631起,处理问责干部730余人。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通过引进和改进先进联合收割机方式,不断提高机械化还田水平,实现秸秆肥料化等措施,从根子上灭熄露天“大烟筒”。

如果说秸秆焚烧是“大烟筒”,还有数不清的“小烟筒”,那就是黄标车,别看其是“小烟筒”,可它们群体庞大,排气总量很大。对此,湖北省环保厅、公安厅和交通厅建立起联动机制,决定大量淘汰黄标车。2015年,该省累计淘汰黄标车177281辆,超额完成了全年确定的目标。此外,建筑施工的扬尘飞灰也是大气污染的祸首。对此,湖北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意见》。住建系统约谈通报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项目157个,60家企业列入当地不良记录,网上曝光项目33个,停工整改项目257个,依法实行经济处罚12起,行政处罚40起,立案处罚4起。

据资料显示:2015年,湖北省PM10浓度均值与2014年同比下降了3.9%,12个纳入国家考核城市PM10浓度均值较2014年削减了8.9%,PM10浓度均值首次出现了下降拐点。

——铲除“毒瘤子”。湖北认为,土地被重金属污染的部分,就像大地身上的恶性肿瘤,铲除这种“毒瘤子”,根治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地,才有群众健康,才有绿色生态。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

志存高远的湖北省先行一步,在全国率先编制了《湖北省土壤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湖北省土壤环境功能区划2011~2015年》、《湖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专题规划,省人大专门制定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地方性法规。在具体推进中,湖北省选择了治理重点:鄂东地区是重金属资源聚集区,黄石市土地遭受重金属污染的范围大、污染严重,湖北治理重金属污染就从黄石市抓起。国家对治理重金属污染投资5亿元资金,治理工程到2015年,已经完成治理项目93个,淘汰重金属污染项目50个。湖北对全省387家涉重企业的整治排查情况,在网站上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国控断面、重点区域大气质量的重金属污染的监测。

通过一系列重金属污染的整顿和治理,湖北省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重金属总量削减目标,依附在湖北省土地上“毒瘤子”被成功铲除。

明亮耀眼的生态红线

湖北省为强化生态省建设,划出了生态红线区,对生态红线区实施“一张图管理”。

该省编制了《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明晰红线区内土地权属,严禁擅自改变“红线区”内土地用途。“红线区”内,禁止开展与保护无关的一切建设活动,禁止工业生产、资源开发、城镇化建设等。并依法关闭“红线区”内所有污染物排放企业,不再发放排污许可证,难以关闭的,须限期迁出。此外,鼓励、引导“红线区”内现有人口向周边县城及中心镇集聚。与此相呼应,发布了《湖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纲领(2014~2030年)》,目前已实施了26项行动、59个重点项目,划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646.17万公顷。2015年,湖北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目前,全省已累计建成自然保护区79个,总面积达110.8万公顷,神农架被纳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1.2%,湿地面积达到140.5公顷。

“五级联创”是湖北生态省建设的主要形式,即把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力聚合为一体,形成“龙灯效应”,在生态省建设中,龙头、龙身、龙尾同时发力。由于湖北省生态省试点推进力度大,目前,湖北的十堰市、五峰县、利川市、浠水县被批准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咸宁市、郧阳区、石首市、京山县、罗田县被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局)列为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京山县已经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远安县、神农架林区、保康县、罗田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武汉市蔡店区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全省已命名省级生态乡镇两批共计182个,省级生态村1586个。

“四项措施”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快步伐。一是省委书记李鸿忠亲自领办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改革工作。二是省委组织部报请省委印发了《关于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健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体系”的实施意见》,将要“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单位GDP地耗降低率和耕地保护”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取消了对神农架林区的GDP考核,降低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GDP的考核权重,“绿色GDP”和“民生GDP”导向的政绩考评机制有力助推了生态省建设。三是完善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出台了《湖北省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生态补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6月以来,该省对各地市河流跨界和流入长江、汉江主要河口共40个断面实施水质目标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实行通报、约谈、限批3项措施。2016年新增23个跨界考核断面。2016年起,运用空气监测站自动监测数据,对重点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进行评价,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实行按季度核算,按年度结算,通过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进行生态补偿和奖惩。四是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该省成立了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通过推行排污权抵押、重点减排项目融资等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推动绿色资本市场建设。同时,湖北省还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培育服务性监测市场。环境监测、环境监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等等环保服务社会化试点有序开展。

湖北省在全国第一个设立省级环保政府奖——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并定期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以此坚定绿色决定生死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新风气、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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