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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绿盟  日期:2018-04-06  浏览量:982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天山网讯 4月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召开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行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具备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特点的矿山。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意见,在全区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好三大攻坚战,自治区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为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强调,划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求进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我区“两区”划定及建设工作,对于优化我区农业生产布局,聚集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十分重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坚持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确保我区粮食产能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产业安全水平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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