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福建省莆田市今年明确新设立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现有生产矿山,分类引导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逐步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同时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60%以上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这是3月初,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矿山的内容之一。
莆田市规定,2019年年底前在建生产矿山到期不能延续开采的,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可以延续开采的,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建成一个绿色矿山示范企业。到2025年,全市80%以上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资源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
为了达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莆田市要求矿山企业按照资源开发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矿山废弃物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洁净化、矿山生态治理和土地复垦效果最优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地关系和谐化的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研究,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开采模式,加快矿山企业运输、筛选、仓储过程的减尘处理;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矿山生态环境的原则,实现矿山生态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矿区绿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
据了解,至2017年底,莆田市有持证矿山10家、在采矿山8家,矿业总产值约6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