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是甘肃河西五市及内蒙古、青海等下游地区500多万群众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源”和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同时也是丝绸之路的关键区段。
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深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采访时发现,无休止探矿采矿、“掠夺性”放牧、旅游 开发项目未批先建、小水电项目陆续上马等行为,让脆弱的祁连山生态不堪重负,一些局部破坏已不可逆转,背后暗藏巨大生态“黑洞”;随着气候变暖,雪线上升、 冰川加速融化,下游地区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的危机已迫在眉睫。
1、矿业过度开发破坏冻土层
祁连山东西总长800公里,其中650公里在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境内。据肃南县国土部门介绍,目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非常尖锐。2014年底,祁连山生态功能区重新划定之后,核心区的矿产开发已经全面停止,但目前处于缓冲区和实验区的矿产企业还在生产,保护区内已禁止办理新的矿业权。有干部表示,随着矿产资源开发的减少,可能导致肃南面临工资发不出去的情况。
肃南县矿产资源开发收入一度达到全县财政收入的80%以上。受到生态保护的制约,开发体量在近两年明显减小,但2014年依旧占据该县小口径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据了解,在上世纪90年代,肃南的矿产企业多达300家以上,清理整合之后剩下的60多家,其中一半以上在缓冲区,其余在实验区和新划定的外围地带。然而,按照《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无论是实验区和缓冲区,都不允许矿产开发。
“目前存在的矿产企业多数是老企业,有的手续到期,正在补办。”肃南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彭吉廷说。
位于甘肃、青海两省交界处祁连山主峰冷龙岭北侧的矿产开发区域属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而这片区域因矿产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非常严重。其中地处青海境内的东峰矿业因其大面积、毁灭性破坏生态的开采行为被明令禁止的情况下,居住、办公用房,大型开采设备依旧没有拆除和撤离的迹象。一些干部认为,当地为了发展,仍对开矿采取观望态度。个别企业还安装了监控设备和太阳能路灯,完善了基础设施,可见仍有大规模开采的势头。
记者驱车行驶至甘青交界,进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青海境内)后发现,一条路基5米左右、长度在50公里以上的山区道路穿越乔灌木林带、草原和河谷,延伸至海拔3800多米时,道路两旁有多处因修路被破坏的山坡,草皮被揭,碎石裸露。开挖下来的碎石又直接铺垫在原始草甸上,形成道路,一直通往核心区深处的采矿点。
在海拔3700多米的东峰矿业开矿点,大量废石掩埋了地表植被,山沟中建起了矿点管理人员居住的活动板房,挖掘机、推土机等重型机械停放在门外,离板房不远处堆放着尚未运出的铁矿石。“这个矿点采矿暂停了数月,老板让我们在这里值班,看护设备和矿点。”矿点守护人员介绍说。
据中科院兰州分院对此区域内道路和开矿情况进行调研后出具的报告显示:核心区内修建的道路,是在高山陡坡上扰动原始土层,没有严格按照生态脆弱区的道路工程修建,并未尽可能减少毁坏原生植被,也未采用修复原生土被生态。虽然该区域内矿点目前处于停止开采状态,但是过去的探矿、采矿、运输、抛废等过程,已引起植被剥离及采矿废石堆放。特别是露天开采剥离表土量大,不仅破坏原生态自然景观,掩埋地表植被,造成坍塌和水土流失,引发地质灾害;而且产生有害废物废水,造成水质恶化和环境污染。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教授、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张廷军介绍,矿产开发对祁连山生态的破坏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冻土层是长久以来天然形成的固体水库,开矿破坏的不仅仅是矿井周边,地下冻土层受到影响后产生的地表地质灾害,将会使地表大面积干旱化,不可逆转。二是开矿产生的灰尘还会降低雪和冰的反射率,反射率下降后紫外线被雪层和冰川吸收,加速消融。三是矿产资源在保护区的开发破坏生物多样性,打破原有生物链,“无序的人类开发活动将使一些动物远离该区域,没有了天敌之后,食物链底层的生物将对草场构成严重威胁。”
2、“掠夺性”放牧加剧草原退化
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35个乡镇共14.2万人,其核心区内目前还生活着大量的农牧民。《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祁连山深处采访时发现,农牧矛盾、林牧矛盾突出,垦荒种地、“掠夺性”放牧问题一直屡禁不止,进入恶性循环。
在肃南县,记者看到草原明显退化,部分地面裸露。“我记忆中,小时候草原灌木丛里一头牛进去后都找不见,好多地方草特别密,走过去衣服都能打湿,而如今,灌木丛退化特别严重,许多木头都枯掉了,看了真让人心痛。”从小生活在祁连山脚下的全国人大代表、肃南县牧民常海霞告诉记者。
在祁连山脚下的甘肃省民乐县境内,记者看到耕地已经延伸到祁连山下的界碑围栏附近;在中农发山丹马场,大量的羊群在草场上啃食草皮。据中农发山丹马场退休干部李洪福介绍,过去马场归属部队时,对放牧有明确要求,1000亩草场内养140只至150只羊或者60头至70头牛,而如今1000亩的草场往往就有300只至400只羊或者150头至160头牛。“掠夺式的放牧”让草场生态遭受重创。
超载放牧的情况对于草地的破坏更为直接。张廷军介绍,缺少了草皮的遮阴,仅几十公分的腐质层蒸发量急剧增加,下方的冻土层将会退化。
农牧业生产对祁连山生态的破坏有着多样的历史背景。一类是国企性质的山丹马场,由军队转至地方后,目前隶属中农发集团。其职工主要从事农牧业生产,但由于生活条件差,生产资料有限,加之职工退休前,草场分给个人,为提高收入,“掠夺性”放牧的情况普遍。
另一类是世代生活在此的牧民,由于国家草原奖补政策倾向草地毁坏严重的地块,所以过度放牧地区反倒成为政策资金重点扶持的对象。“在部分地方,只要每平方米有4棵草就能认定为草场,享受草原奖补政策,这无疑让保护草原的牧民感觉不公平。”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人文地理所教授陈兴鹏说。
旅游项目未批先建加大生态压力
祁连山的雪山冰川、高山草地生态非常脆弱,然而,一些地方仍然在盲目扩大新建旅游设施;发源于祁连山的黑河、疏勒河、石羊河三条河流是河西走廊三条主要水系,但未能统一调配,导致大量小水电项目陆续上马。对此,一些长期研究祁连山生态的专家和管护部门的干部非常担忧。
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禁止一切生产活动。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甘肃省永昌县西大河水库旁却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座座豪华小木屋已经拔地而起,一条条步道沿着水库边缘蜿蜒伸出,几名工人正在为木屋旁的小广场铺油路面。
据施工工人介绍,这里即将成为旅游景区。永昌县水务局西大河水库管理所所长郭成奎告诉记者,西大河水库属永昌县管理,但水库周边归中农发山丹马场管辖,景区建设应为马场招商项目。“我们也阻止过,但是没什么用。”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11年,甘肃省发改委只对该景区可研性报告进行了批复,其他审批手续不全,项目属未批先建。
针对小水电建设项目和旅游项目的开发,一些长期研究祁连山生态的专家和管护部门的干部非常担忧。他们介绍,缺少了对水资源的统一调配,水电站下游地下水位抬升,可能造成土地盐碱化。而旅游项目的开发不仅建设时带来破坏,更加剧了生态保护区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位于祁连山深处的七一冰川正在加速融化。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冰冻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表明,在气候变暖背景下,中国西部冰川近几十年呈现出退缩不断加剧趋势。为了得到七一冰川的退缩情况,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专家分别于2012年8月、2013年8月利用手持GPS仪沿着冰川末端边界采集到了两个时相的末端边界数据,发现该冰川末端一年时间大约退缩了5米至7米的距离。随着气候不断变暖,可以预见冰川的消融将不断加剧,冰川退缩趋势还将持续。
专家表示,祁连山蕴含着河西走廊80%的水量,仅全球变暖的因素,就可以导致祁连山大多数的小型冰川在2050年前消融殆尽。而人类活动将加速冻土退化。届时,河西走廊及下游地区的500多万人口将失去水源补给。
3、部署实现跨区域治理
生态破坏难以逆转,地方发展处处受限。围绕一座祁连山,利益攸关方矛盾突出。部分专家和当地干部呼吁,祁连山生态治理不仅关乎局部环境,更牵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功能的发挥,应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将“利益攸关方”转化为“命运共同体”。
矿产开采、景区建设、草原退化、冰川消融,这些看似给局部生态造成影响的背后,却没有考虑到人口资源环境的均衡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保护的关系,就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一些专家和基层干部提出要增强保护区生态红线意识,为地方政府GDP考核松绑,改进生态补偿机制,对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的地区应形成“大保护区”的治理模式。
一是及早确定外围地带权属,以严格的制度为生态保护提供可靠保障。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裴文等人提出,祁连山生态保护区的划定要严守生态红线,不能轻易地为了地方经济牺牲生态资源。曾经划定在限制开发区的矿产开发、旅游等项目有些被划在了外围地带,但外围地带“谁来管、如何管”,目前没有定论,隐患很大,应尽早确定外围地带的权责归属和保护细则。
二是改变生态脆弱地区地方政府的考核办法,破除GDP考评方式,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张掖市一些干部认为,生态产品也是一种贡献,当经济发展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时,应该突出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职能,同时,将增强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作为考核功能区所属地方政府的重要标准。
三是改进现有生态补偿机制。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在草原奖补机制方面,应该将以草场面积进行补偿的办法变为按照农牧民人口进行补偿,同时兼顾草场保护效果。据统计,目前仅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就生活着14.2万人。考虑到生活习惯和民族特征,全部迁出不太现实。为此,可以将其中一部分青壮年转换为生态管护人员,让其从资源消耗者转为资源保护者,年龄较大的农牧民可以集中定居安置。
四是以地理界线为依据,重新划定保护区归属,实施“大保护区”治理模式。陈兴鹏等专家认为,虽然祁连山同属一个生态系统,但却分属甘、青两省行政管辖,“甘肃执行国家级保护区标准,青海则执行省级保护区标准,有些地方甚至从半山腰划分,非常不科学,管理起来也有难度。”陈兴鹏建议,应当以生态、地理界线为依据,打破行政边界约束,从国家层面统一部署规划和管理,成立跨区域的管理和执法机构,共同保护祁连山。
五是尽快启动实施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部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建议,应加快推进2013年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尽快启动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及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恢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对祁连山生态环境实行抢救性保护。
据了解,甘肃省已组成了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张掖、金昌、武威市政府参加的联合核查组,对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旅游景区建设、草原退化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并对甘肃境内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排查。
甘肃省政府表示,对已经排查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积极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一进行整改;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确保维护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