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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的准格尔版本之一号文件
日期:2023-01-15  浏览量:1681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准党办政字〔2023〕1号文件全称《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提升)治理二十条措施》,于2023年1月6日印发。同日上午,准格尔旗委、政府组织召开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大会,全力推动高质量、高标准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对全国产煤第一旗(县)的准格尔旗来说,其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2023年1号文件,旨在针对近年来准格尔旗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现状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而出台。事实上,有关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提升)治理的“二十条措施”早在去年就制定并出台。2022年9月28日,旗委、政府两办印发了“二十条措施”,即准党办政字〔2022〕25 号文件。近期,准格尔旗根据上级的政策调整和旗情实际,对该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即为准党办政字〔2023〕1号文件。从2022年25号文件到2023年1号文件的变更,体现了绿色矿山建设对准格尔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推进会上,旗领导在讲话中指出,1号文件中的二十条措施是结合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是对《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细化落实,既上接“天线”又下引“地线”,是当前亟需的一个系统性、政策性文件。

1号文件是准格尔旗为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针对性地出台的推进政策和落实措施。从出台的背景来看,主要有四个针对方面。这四个方面来自于近年来准格尔旗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中出现的四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目前旗级层面缺乏绿色矿山建设操作规范,亟需明确。关于绿色矿山建设,旗里编制过总体规划,也印发过方案,有一些具体做法也分散在不同文件中,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来指导。比如,采矿权范围内、进矿道路及两侧、公共区域等不同区域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内容,企业、部门、乡镇的各自职责和相互配合协调,井工煤矿、露天煤矿分别采取什么样的治理措施,等等。此次1号文件中的“二十条措施”,对这些具体工作中的操作规范作出明确规定,弥补了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政策措施上的缺位。

二是全旗绿色矿山建设中生态修复方面是短板,亟需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包括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智能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大项、100小项,评价体系共1000分,其中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这4大项都涉及生态修复问题,而这方面恰恰是准格尔旗存在的短板,现在的井工煤矿塌陷区治理、露天煤矿排土场治理,生态修复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严重的甚至连维持正常生态和土地正常使用都实现不了,给当地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生态风险。

三是村民反映现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普遍偏低,亟需提升。现行的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标准,都是由企业编制、原国土部门或煤炭部门批复的复垦方案,与现在建设的绿色矿山是两个概念,标准自然也就比较低,群众对此反映很大。井工煤矿搬迁后的土地仍然归村集体所有、村民承包经营,露天煤矿临时使用的土地归还后也在村集体,原则上这些土地村民都是要后续使用的;但问题是,即使是已经建成的绿色矿山也大部分土地都不具备使用条件,导致村民在这方面的意见很大,并引发许多信访问题。

四是当前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亟需解决。经过3年的集中攻坚,全旗已建成绿色矿山70座,矿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在建设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比如,露天煤矿的区域标高问题、坡比限度问题、边坡治理问题、平台产业问题,井工煤矿塌陷区治理问题、整山整沟治理问题、治理过程中林草土地使用问题,还有公共区域治理问题、集中连片治理中夹缝资源问题、治理过程中的监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虽然是具体的,但如果没有明确的解决路径和做法,对整体绿色矿山建设会有很大影响。

上述四个亟需解决的方面,事关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更事关准格尔旗发展的长远。1号文件为准格尔旗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解决以上四个方面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提供了二十条长效措施和解决问题的路径。1号文件的出台,不仅解决绿色矿山建设的眼前问题,更事关准格尔旗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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