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林郭勒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谆谆嘱托,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下定决心、全面攻坚,系统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绿色矿山建设。
一、坚持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大任务来抓
(一)切实凝聚思想共识。盟委、行署深刻认识到锡林郭勒盟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重要组成,必须对标对表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来谋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内蒙古、五次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各级干部和企业深入开展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和集体研讨,推动各级干部和企业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二)细化完善建设思路。按照国家、自治区总体部署,盟委、行署结合锡林郭勒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18—2035年)》《绿色矿山建设五年推进计划》《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指引》《矿山植被恢复治理技术导则》和《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等10余项落实举措,进一步细化完善总体思路,分年度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区分矿山类型、企业实际,逐矿制定地质环境治理计划与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一矿一策、一企一案”细化治理建设措施,系统推进矿区生态环境、矿山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管理等6大建设任务。
(三)持续加压调度推动。从2018年以来,盟委、行署坚持把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深化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动员会、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总结部署会等会议,研究部署、跟踪推动落实。2021年开始,我盟绿色矿山建设进入提标提速阶段,建立“周督导、月调度、季评比”推进落实机制,不断拧紧发条、倒逼责任落实,现有26家矿山企业进入自治区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2020年度我盟获得国家绿色矿山联盟颁发的“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突出贡献奖”。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压提标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全面修复矿区环境。根据我盟土壤、降雨量、植被等立地条件不同,制定了《矿山植被恢复治理技术导则》,因地制宜提出排土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等区域植被恢复治理标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努力做到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确保治理效果见长效、可持续。2018年以来,各矿山企业先后投入绿色矿山建设资金58亿元,累计完成74平方公里矿区用地恢复治理,全盟矿山企业基金缴存率、投入规模和治理面积,三项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区前列。西乌旗露天矿排土场边坡全部削至25度以下,保证了植被恢复条件。白音华二号矿成功打造高寒地区生态修复标杆,胜利一号矿建设成公园式露天矿山。2014年以来,我盟把历史遗留废弃采坑治理工作作为改善生态环境的民生工程,开展了全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详细调查工作,摸清了剩余底数,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截至目前,全盟历史遗留或责任主体灭失废弃采坑治理项目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近10.88亿元,完成治理面积约123.23平方公里。同时,为解决旗县市(区)治理缺口大的问题,2021年我盟争取到中央下达自治区3.7亿元生态修复奖补资金中的1.8亿元,占全区总数的48%。并从排土场出让收益中拿出2.3亿元专项用于历史遗留无主废弃采坑治理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无主废弃采坑存量问题。待年底前完成验收后,我盟将成为自治区首个历史遗留废弃无主采坑治理动态清零盟市。
(二)鼓励强化科技创新。以智能矿山建设为抓手,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应用,提升设备自动化、作业机械化、中控信息化水平。胜利一号矿自主研发的全时数字化平台和停送电、巡检机器人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白音华三号矿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入选国家《5G+煤矿智能化白皮书》;白音华四号矿建成全盟首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实现“一键启动、鼠标采煤”生产模式。
(三)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以节约资源、科学开采、高效选矿为方向,督促生产矿山优化资源开采方式、技术工艺,实现资源集约节约、综合利用。目前,全盟22家大型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和废水、废气、废渣排放等多项指标达到行业领先。
(四)努力构建和谐矿山。引导矿山企业主动扛起社会责任,通过吸纳就业、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开展公益设施建设等方式,与周边群众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神华一号矿先后投入1.6亿元,开展扶危济困和周边道路等设施建设。花敖包特银铅矿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开展捐资助学、周边群众社保缴纳和水电路等设施建设。阿尔哈达铅锌矿700多名职工中,近1/3为本地群众。
(五)引导打造示范标杆。在国家、自治区绿色矿山标准体系之上,科学制定《绿色矿山示范项目指引》,从矿区绿化、恢复治理、环境监测、资源开采、“三率”指标等方面提出了示范性标准,对纳入示范项目的企业,从资源开发、建设用地、财税科技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经过两年努力,10家矿山通过专家审查,已纳入全盟第一批示范项目。
三、坚持从严把关、动态管理,努力保证绿色矿山建设质量
(一)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督促矿山企业扛起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逐矿指导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足额缴存、规范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系统推进矿区绿化、恢复治理等建设任务,推动在期生产矿山打造绿色矿山,同时选树一批示范标杆。
(二)从严加强验收把关。严格对照“千分制”标准,组织专业力量逐矿跟踪指导,从创建、自评、申报和第三方评估等环节,全流程、全覆盖式做好审核把关,不符合建设标准的一律不得申报入库。深刻汲取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案例教训,已制发了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方案,组织矿山企业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动态做好问题排查整改,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质量。
(三)建立可进可退管理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部署,对入库绿色矿山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跟踪检查评估,对建设效果退化的限期整改,差距较大的坚决移除名录库,真正做到绿色矿山“名副其实”。
来源:锡盟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