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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共排查矿山企业21家,确定对其中的10家矿山企业进行建设。目前,共投入建设资金7000余万元,基本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我市是一座矿产资源丰富、环境优美的旅游之城,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面统筹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从2020年开始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同年开展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专题宣传活动”;组织矿山企业通过现场参观绿色矿山现场建设情况,宣传绿色矿山建设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使矿山企业及社会各界了解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意义;2020年5月1日颁布实施《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到县(区)政府、乡镇、社区(村)、矿山企业,积极宣讲发放《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条例》,使企业认识到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性和深远影响,主动加入到绿色矿山建设中。
为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每年年初,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对比矿山实际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与技术单位对所有矿山进行摸排,确定矿山企业基本具备可以建设条件后,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动态管理。市自然资源局与44家矿山企业签订了《绿色矿山建设承诺书》,对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企业逐个排查,实地督导调研,督促矿山增大投入力度,加大建设强度,并给出合理化建议。要求我市所有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建成的绿色矿山企业开展“回头看”,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工作。目前,在围绕数字化建设、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等绿色矿山建设方面,我市累计投入资金约8.7亿元。
我市在实现绿色矿山建设“五化”(环境生态化、开采科技化、管理现代化、资源高效化、矿地和谐化)目标的同时,鼓励企业扛起社会责任,向花园式矿山和智慧矿山迈进,建设具有本溪特色的绿色矿山。根据矿山企业的差异,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陋就简”的工作思路,利用“一矿一图集”指导绿色矿山建设,使我市绿色矿山建设从初级阶段走入中级阶段。 同时,坚持矿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绿色矿山发展布局,逐步淘汰落后采选工艺,加快推行以节约高效、矿山和谐、持续创新为目标的绿色发展模式,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升,实现矿山“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协调发展。
到2022年底,我市已有省级以上绿色矿山26家,其中8家进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18家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依据《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溪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确定三年完成绿色矿山建设30家,其中2022年度完成10家,2023年度完成9家,2024年度完成11家。
来源:本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