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将在用地、用矿、税收等方面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努力促进国家、省、市、县级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280座绿色矿山。
据了解,甘肃省将利用5年的时间,建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发展良性的示范区。计划创建金昌市(国家级)、徽县、西和县等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并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示范区内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整体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此外,该省将严格矿山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强化矿山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影响的监督,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予以关闭。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法规和政策,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后土地的权益分配及出资人用矿、用地等事项,建立或完善支持政策及惩罚措施,鼓励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
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重要矿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金川铜镍矿、山丹煤矿、靖远煤矿、窑街煤矿、阿干煤矿、华亭煤矿、马莲河流域石油采区、厂坝铅锌矿、大水金矿9个省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