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海南省将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制度,全面实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要抓好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工作关键环节,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支持下,构建“群专结合”的地灾防治方式。建立合理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机制,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所在地居民的经济补偿,并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最终形成一种企业能得到利润、政府能收到税收、当地居民有获得感的利益分配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省深入开展矿业权清理整顿,压缩矿业权数量及范围,截至2016年底,全省探矿权总量由513宗下降到67宗,减少86.94%。采矿权总量从464宗减少到168宗,减少63.79%。与此同时,海南省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取得一定成效,累计恢复治理面积7970公顷。
此次会议由海南省矿业协会主办,来自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全省市县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全省各矿山企业、有关地质勘查单位等负责人约170人参加会议。会后与会代表实地考察观摩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