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呈现数量逐渐增加,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展的特点。 2011年3月,国土资源部公告首批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首批试点略为保守,在四批中数量最小,新疆、青海、黑龙江等十四个省份没有设置试点,东部试点比例高于其他地区。2012年3月,部公告第二批183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数量较第一批显著增加,分布上仍以中部为主,东部次之,再者是西部,东北最少。2013年2月,国土资源部公告第三批239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此次,绿色矿山数量最多,除东部外,其他地区试点单位均有显著增加。2014年7月,国土资源部公告第四批202家矿山企业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此次属于四批试点单位中数量次多的,仅少于第三次,西部试点比例较高,尤以内蒙古和新疆为重。
至此,国土部共公告了661个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呈现数量逐渐增加,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展的特点,这也与东部地区去资源化,资源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有关。第一批35家和第二批156家试点单位已通过验收。下一步,将对已有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成果进行全面核查,实地核查结果将作为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入库的重要依据。 今生:标准引领,多级建设,全面建成绿色矿山。 试点建设为绿色矿山的推广积累了丰富经验,但是自《实施意见》发布之后,绿色矿山建设方式与以往有了明显不同:一是条件要求转为标准引领,建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相互配合,主要行业全覆盖、有特色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二是国家级建设转为多级建设,达到省、市、县级建设要求或标准的绿色矿山,经自评估、核查后,纳入名录库,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三是试点建设转为全面建设,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 现国土资源部已全部批复31个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由各省陆续发布实施。除上海市、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市以绿色矿山数量或者绿色矿山比例,明确十三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目标。笔者通过整理,得到如下绿色矿山目标分布图,可见中西部绿色矿山建设力度较大。
注:(1)四川、湖北、辽宁、山西、浙江、广西、福建、湖南、河南、江苏、宁夏、青海等12个省市明确2020年绿色矿山建设比例,海南仅明确省级绿色矿山比例,笔者根据比例估算建设数量。 (2)贵州、陕西、新疆、安徽、广东、山东、甘肃、江西、黑龙江、吉林、河北、云南、重庆、北京等14个省市明确2020年绿色矿山建设数量,内蒙古仅明确国家级绿色矿山数量。 (3)西藏提出建设一批绿色矿山,但并未明确数量和比例。上海市、天津市要关闭全部固体矿山,因此没有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