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B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启动!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网上填报自10月14日9:00至11月2日16:30。
请注意时间节点哦~
申报要求
1、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13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3、申请者年龄应截至2016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4、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6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近两年未获资助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可申请1项。
(1)A类:各单位择优推荐的项目申请数及申报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5、启明星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区县)审核。所在单位(区县)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公章。(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提交加盖公章的“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2份。
送达地址: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联系人:曹飞宇 联系电话:33637937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资助年限、强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40万元。
咨询与投诉
1、指南内容可咨询市科委基础处,电话23112530;项目管理中心,电话63875151转665。
2、网上填报事项可咨询市科技信息中心,电话64680066。
3、投诉:市科委监察室,电话23112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