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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日期:2022-06-15  浏览量:1894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2022年6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到2025年,全省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 43%,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率均达到90%,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全省新增农村行政村环境整治110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标率达到9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为此,浙江省将重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扩大“浙样施”应用,推进施肥方式转变,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到 2025 年,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 90%,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 43%。
 
  2.推进农业废弃物“三化”治理
 
  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推广普及标准地膜,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建立健全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监测评估,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
 
  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
 
  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到 2025 年,全省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率均达到 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6%。
 
  3.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
 
  严格落实禁养区规范化管理制度,鼓励宜养区以地定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结合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进行抽查。
 
  4.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
 
  5.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监管,实现日处理 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到 2023 年底,水环境功能重要地区、人口相对集聚地区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 95%以上。
 
  (全文见附件)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2022- -2025 年)的通知
文章链接:环保在线 https://www.hbzhan.com/news/detail/15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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