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是全国闻名的“有色金属之乡”,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种类比较齐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矿山总数1919宗,其中大型112宗、中型89宗。2020年,全省非油气矿山开采矿石量1.73亿吨,实现工业总产值335.69亿元,矿业及相关原材料加工制品业资产总计6116亿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全省多措并举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24个、省级绿色矿山5个,初步建设了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为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资源环境特点,解决矿山尾矿、固体废物、废水以及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绿色勘查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精神,近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等13部门制订印发了《甘肃省高质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实施方案将有利地引导市州各职能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质量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加快生产矿山升级改造,促进矿山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高质量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绿色矿山资源保障能力,建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