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0年)》,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包括构建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格局、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提升非煤矿山开发质量和水平等8部分内容。设置了生态环境、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和能力建设4类共7项目标指标。
《规划》提出,稳步提升大中型矿山占比。鼓励大型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整合技改中小型非煤矿山企业。推动同一个矿体分属2个以上不同开采主体的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不满足相关安全规定的非煤矿山,以山脊划界的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矿山等企业整合重组,统一开采规划、生产系统和安全管理。依法依规推 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 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退出,减少小型矿山数量,规划期末大中型非煤矿山比例提升至 40%以上。
《规划》强调,提升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废石、尾矿、废渣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贮存 量。推进矿山固体废弃物在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筑路、井下充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资源化、规模化利用。鼓励矿井水经检测后分别用于补充周边地区生活、生产经营或生态环境用水。推进环京绿色砂石骨料基地建设,支持大规模尾矿和废石生产砂石骨料等项目。
按照《规划》,到2025年,全省完成3823处、12.33万亩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大中型矿山比例提升至36%以上。到2030年,全省非煤矿山基本实现社会、经济、生态、安全效益协调统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