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闻6月29日讯 (记者 张艳玲 实习记者 李祎然)记者从国家煤矿安监局获悉,昨日,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四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国百家煤矿入选第四批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并将在标准化等级三年内享受八条激励政策。 《通知》明确,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范各庄矿业分公司等百家煤矿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煤矿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三年内享受八条激励政策。 这百家煤矿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 这百家煤矿在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的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以上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公布的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同样适用)。 大型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时,核定后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0年;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适当减少检查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