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需求下滑,产能过剩,煤价持续下跌,国内煤企亏损程度不断加剧。
面对残酷的市场,晋煤作为山西省五大煤炭集团之一也未能幸免,今年3月份、5月份煤炭两次降价,导致集团公司全年减收23亿元,同时国家取消化工企业电价优惠政策,又增加成本13个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面对如此困境,集团公司本着“一切为了企业发展,一切为了员工利益”的宗旨,本着优先保障井下员工收入、优先保障生产员工收入的原则,按照“井下人员、生产人员、后勤人员、机关人员、管理干部”的保薪次序,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调整集团公司薪酬分配办法,在集团机关率先推行内部休假制度,具体事宜规定如下:
一、薪酬调整办法
1.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直属单位、机关部室完不成2015年经营指标,造成工资总额下降时,在严格执行《晋煤集团关于印发2015年绩
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集人字〔2015〕68号)文件规定的同时,根据2015年工资总额预算指标,集团公司各单位二次分配时井下、地面生产、机关(含科队级)和后勤服务以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1:2:3:4的比例调整工资总额。
2.各类人员应付工资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保底核定总额,离岗人员应付工资低于基本工资时按基本工资保底。
3.2014年11月以后离岗的处级人员按年初核定标准加当年考核确定工资总额,2014年11月以前离岗的处级人员薪酬标准与在岗人员同步下浮,下浮后薪酬低于同职级2014年11月以后离岗处级人员的就高执行。
4、各单位发生上述第1条情况时,在薪酬调整后,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内部休假、轮休、轮岗、待岗培训等办法,以减轻员工工作压力,缓解工资成本。
省外子公司、太原煤气化集团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集团机关及经费包干单位内部休假办法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机关处室及经费包干单位(新闻中心、林业公司、蓝焰文工团、职教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党校、离退休管理中心、技术中心、太原办事处、北京办事处、深圳办事处、佐民公司、顺民公司、普惠德源公司、社保中心)所有在岗员工(含处级以上干部,不含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用工)适用本办法。
(二)休假假期
1个年度内在岗员工可内部休假1个月(或21个制度工作日),内部休假应在1个年度内集中休完,如遇特殊情况,最多分两次休完,本年度在后半年集中安排。
(三)薪酬待遇
1.员工内部休假期间,所有员工按照基本工资计算支付内部休假待遇(含集团公司实行年薪制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岗技工资制度的为岗技工资加津补贴(不含按出勤计算的津补贴)之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的为岗位工资加津补贴之和(不含按出勤计算的津补贴)。
2.根据本办法员工应休而未休假者,其应休而未休期间薪酬按休假待遇支付。员工分次休假,其首次休假的月度按照基本工资支付。
3.内部休假当月员工收入不足以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的,不足部分先由单位代缴,在员工次月工资中补扣。
4.当年办理离岗休养手续的,应在办理离岗手续前先行安排内部休假。
(四)休假安排
1.各处室和经费包干单位负责人视工作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及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好轮休,要在年初制订总体安排(每年元月底前,本年度在7月底前),并于每月25日前把次月内部休假人员安排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并做好考勤记录。
2.内部休假人员在休息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紧急特殊情况能随时保持联络。原则上既定的休假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
至下次补休。在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来单位上班的,由所在部门或区队负责人报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同意的视为出勤,并顺延补休。
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在实行轮休期间,要充分做好统筹安排工作,所有岗位均要安排A、B角,要保证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做到安全有保障、工作有人干、业务不断线。
4.休假减少总额包含在薪酬调整核减总额内。
三、其它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在本文下发后一周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2.新闻中心、各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做好员工的形势引导工作,既要增强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又要将信心传递下去,凝聚共识,共渡难关。同时,要正面宣传本次调整薪酬和内部休假制度既是应对煤炭市场变化的应急措施,又是关注民生最大限度保障员工利益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政策性、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为此各单位务必要从战略高度上认识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