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国务院就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给出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3-5年时间,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用5年时间,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
为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 办法显示,奖补资金分为基础和梯级两部分。基础奖补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占当年资金规模的80%。其中,化解产能过剩任务量权重占比50%、需安置职工人数(包括内退人员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数量)占比30%、地方财政困难程度权重为20%。
为鼓励尽早退出产能,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基础奖补资金权重最大的“化解产能任务量”的核定额度根据实际产能做调整。2016-2020年分别按照实际产能的110%、100%、90%、80%、70%测算。这意味着,2016年去产能量可以乘上1.1的系数,可以获得更多奖补资金。
梯级奖补资金占当年奖补资金规模的20%,主要用于奖励超额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地方和央企,按基础奖补资金一定系数给予梯级奖励。 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公布了关于预拨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
湖北
预拨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奖补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