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自然资源部在厦门召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 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现场交流会”,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交流会期间,厦门、福州两市分别介绍了“厦门实践”和在福州市成功复制“厦门实践”的情况,福建、浙江、北京、陕西、河南、湖南、重庆、广西8个省份的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作了交流发言。我们特摘登发言内容,供读者学习参考。
牢记殷殷嘱托 促进人海和谐
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筼筜湖综合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发端。多年来,厦门牢记嘱托、久久为功,探索出一条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人海和谐的生态文明实践路径。塑造高颜值生态。近年来,厦门的生态文明指数位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第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正向激励。东南部海域、鼓浪屿、筼筜湖分别获评国家美丽海湾、美丽河湖称号,海岸带综合管理模式获得东亚海岸带综合管理政府管理杰出成就金奖等 3 个奖项。下潭尾红树林修复案例入选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国际案例。促进高质量发展。绿色转型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发展成效显著增强。减污降碳成效明显,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生态价值有效转化,五缘湾片区生态修复与综合开发案例被自然资源部列入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生态福利更加丰富,基本实现“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240 万平方米沙滩、滨海湿地公园、环湾步栈道、山海健康步道等让市民亲海爱海更加方便。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1994 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就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此后又相继出台了 13 部生态文明建设法规规章,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科学治理,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强化科技赋能,构建从天空、陆地到海面、海底的海洋综合管理科技支撑体系。遵循自然规律,在全国率先启动“多规合一”探索,选取筼筜湖、海沧湾、同安湾等宜林海域,种植红树林 173.9 公顷,逐步构建起近自然湿地生态系统。坚持系统治理,营造优美海湾人居环境。在全国率先提出湾区综合整治理念,36 年来先后投入1056 亿元,构筑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持续推进筼筜湖治理。投资约 19.9 亿元进行五期大规模整治,将湖区周边 210 家工厂全部关停或搬迁入园,修建污水处理厂,推进 30 余条排洪沟全面截污,清淤 560 万立方米。护坡筑岸 14 公里,修筑环湖林荫步道 27 公里,形成“四湖六园”的“城市生态会客厅”格局。二是接续推进湾区综合治理。相继开展海沧湾、五缘湾、同安湾等湾区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因地制宜开展海堤开口、退垦还海、养殖清退等工作。三是深入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观音山、鼓浪屿、会展中心等 165 万平方米沙滩修复工程,建立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白海豚种群数量增加到 80 多头,厦门海域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四是全域开展生态修复。陆海统筹实施“青山、绿水、碧廊”等工程,对裸露山体、森林、海岛有序进行生态修复,推进生态湿地建设和保护,打造十大山海通廊,实现“山、水、海、城”相融共生。
打造生态宜居的海滨城市山水城市
福州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福建省福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抓好 4 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优化生态空间。福州高度重视生态保护的顶层设计,把自然山水格局融入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构建“一区四湾、五带五廊多楔”山海一体的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5082.05 平方公里。同时,在城市更新、综合交通、文旅融合等规划中,突出生态理念,做优生态文章。如在城市交通规划中,统筹健身绿道、骑行车道、登山步道等,建成 4 条环城慢行系统;在园林建设中,同步规划公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推动 15 个大型生态公园从生态景观展示向特色公共休闲空间转变。二是强化系统治理,擦亮生态底色。近年来,福州着力强化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保护利用好原生态的山水格局和底蕴深厚的历史文脉。具体措施包括:深入实施全域治水行动。完成城区 139 条内河综合治理,建成滨河林荫绿道 500 多公里、滨河公园绿地 5000 多亩。开展流域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修复理念,实施闽江流域“山水工程”建设,3 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 140 平方公里、天然湿地保护修复 1.1 万亩、封山育林 2.3 万亩、废弃矿山综合整治 48 处。自 2022 年以来,闽江河口湿地先后入选世界遗产预备清单、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开展海洋综合保护修复。完成滨海湿地修复 39 公顷,由海向陆形成防护林—海滩—滨海湿地绿色屏障,生态系统的连通性与完整性得到有效提升,海洋生态安全全面增强。三是致力造福于民,厚植生态福祉。多年来,福州结合水治理、山体 修 复、岸线整治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城市慢行系统、特色水街、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绿道1370公里、公园1400多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9平方米。同时,福州以城镇周边山水林田湖草沙资源为载体,打造郊野公园18个,全力推动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四是健全保障机制,筑牢生态优势。福州始终坚持“党政同责”的保护治理机制,以不断完善的制度建设护航生态修复提质增效。具体措施包括: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首创河湖政企“双河长制”,并把每月 14 日的“河长日”延伸为“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形成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及科研院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完善资金保障机制。近年来,在自然资源部的支持下,福州投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修复治理资金17 亿元、海岸带修复治理资金 11 亿元。强化绿色考核机制。将临时用地复垦、矿山生态修复恢复率、海岸线保有率等各类指标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探索推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坚守初心久久为功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通过积极探索和深入实践,逐步构建了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为建设美丽福建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
突出调查先行。加快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在“三调”成果基础上,充分运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等成果,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海洋等生态问题调查,全面梳理尚未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 6998 个,初步摸清存在防护林缺失等生态问题的岸线 495 千米、海域面积 2.8万亩。突出规划引领。围绕“两屏一带六江两溪”生态安全格局,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年)》等规划,为生态修复工作提供重要指引。突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全流域生态补偿、综合性生态补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和自然资源资产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立足“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省情,通过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综合施策等措施,有效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自 2023 年以来,组织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划定 8 个生态修复集中区,分解下达 10 万亩废弃矿山修复任务,目前已完成治理 3.2 万亩。大力实施重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程,永定示范工程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亿元,现已完成投资1.6亿元、修复面积1万亩。立足闽江口、湄洲湾 、泉州湾等重要海湾河口,建立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27.3亿元,修复滨海湿地3.4万亩、岸线55千米,建设防护林3300亩。有序推进红树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共营造 2.3 万亩、修复 1.2 万亩,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目标。以约占全省面积 60%的闽江和九龙江流域为重点,统筹推进两个流域“山水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共修复森林 50.8 万亩、湿地 1.4 万亩,流域生态质量显著提升。2023 年,闽江河口湿地、将乐常上湖 2 个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一方面,加强法治建设。相继制定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 20余部地方性法规,全面规范河道、湿地、海岸带、生态公益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形成完整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管执法体系。另一方面,构建工作机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省政府先后设立省级“青山挂白”治理、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共下达各地补助资金9.3亿元。专门设立“ 山水工程 ”正向激励资金,规模达19 亿元。
奋力打造国土空间生态治理省域样板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近年来,浙江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国土空间生态治理省域样板。积极打造“多规合一”改革省域样板,生态蓝图越绘越壮美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全省域治理,科学统筹各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行为,筑牢陆海生态空间的边界底线。制定一系列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形成“一湾引领、四极辐射、山海互济、全域美丽”的国土空间总格局。将生态空间规划范围扩大到管辖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68万平方公里。建有 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314个,森林覆盖率达61%,不断彰显蓝绿交织的生态特色。细化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舟山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划定以海洋生态红线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空间 1.09 万平方公里 ;淳安为全力护好“一湖秀水、满目青山”,将 62.5%的县域范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出台一系列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积极推广“ 空间优化拓地 、增存挂钩盘地、上楼下地省地、复合利用节地 、聚链成群增地、低效整治腾地”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接续推进“三改一拆”“ 五水共治 ”“ 空间换地”举措,深入实施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创新“两山银 行”“ 两山合作社”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探索生态资源向资产、资本的高水平转化路径。统筹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擦亮蓝色海湾和“山水工程”两张“金名片”。系统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全省获批国家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17 个,实施省级蓝湾项目 9 个。北仑梅山湾、苍南红树林和临海白沙湾 3 个海洋修复案例入选 2023 年自然资源部 9 大典型案例。突出重点流域,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省获批国家“山水工程”2个,实施省级“山水工程”6个。千岛湖流域水环境系统生态修复和钱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 2个项目入选全国山水工程首批优秀典型案例。护好绿水青山,系统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组织开展“百矿示范、千矿整治”行动,率先实施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近 5 年来,累计建成绿色矿山企业 243 家,治理废弃矿山 1100 余个。同时,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强化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推动形成以山海为基、林田为底、蓝绿廊道为脉、重要生态源地为节点的山水林田湖草海生命共同体。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千万工程”建设,深耕土地综合整治,联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产城人文景生”融合发展。出台一系列保护措施和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不得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从严控制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整治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农村、农民。加强部门协同、资源整合,联动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美丽清洁田园建设、土壤健康行动等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促进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串珠成链。
谱写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首都篇章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新时代,北京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关系,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推进生态治理的理念之变、路径之变和动力之变。十年来,首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重大变化,绿色已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底色。北京深刻把握新时期首都发展和生态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和战略引领作用,构建从山顶到城市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全国率先建立“底线约束—格局优化—系统治理—价值实现—和谐共生”的全链条非建设空间规划与实施体系。编制实施市区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矿山、拆违腾退用地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推进精准靶向修复。二是坚持制度先行,构建科学规范的生态治理制度体系。率先设立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加强生态治理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出台 10 余项政策法规,加强生态修复领域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和田长制“三长联动”。三是坚持纲举目张,构建超大城市韧性生态系统。编制《北京市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规划(2021年—2035年)》,实施减量增绿。推动绿色空间向城市建设空间渗透,建设约 2000公里市级绿道,构建安全、韧性、健康的城市生态系统。统筹推进建设空间“减量瘦身”与非建设空间“增量提质”,精准做好“加减法”。以治理“大城市病”为抓手,着力推动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强化“拆违—腾地—修复”一体化推进,推动完成复耕、复绿、河道治理约 110 平方公里。十年来,累计新增 309 个城市休闲公园、609 处小微绿地和口袋公园。坚持科学绿化,打造近自然森林,十年累计新增造林绿化面积 241.9 万亩。深刻把握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关系,在百万亩造林工程中配植食源蜜源性植物 120 万余株,营建 491 处小微湿地。高度重视密云水库及其上游流域的保护工作,建成 179 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将首都西部“山水工程”实施与灾后恢复重建、韧性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推动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再生。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一是打造城绿融合的花园城市。通过多网织补、多线协同、多界融合、多元增绿,打造 8 大类花园场景、15 片精华示范区,让人民群众共享自然之美、城市之美、生活之美。
二是打造全球生物多样性之都。先后建成 5 类 79 处自然保护地,约占市域面积 22%,使全市 90%以上的国家和地方重点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十年间,北京鸟类种数增加近百种,珍稀动植物回归城区。
三是打造生态宜居的人民城市。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完成率近 97%。房山区曹家坊废弃矿山经过十多年的持续努力,修复矿山面积 2300 多亩,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探索陕西方案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中央水塔”和秦岭的主体就在陕西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70%的水量源自陕西。这些年来,陕西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2012 年 9 月,陕西实施延安治沟造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紧紧围绕“保生态、增良田、惠民生”主题,按照“山顶林草带帽、缓坡梯田缠腰、沟底坝地穿靴”总体思路,综合采取山上封山禁牧,提高植被覆盖度,山下将土地整治与小流域治理相结合等工作举措,工程规模达 55.48 万亩,新增耕地 11.8万亩。2016 年,陕西进一步实施“十三五”期间第一批黄土高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对黄土高原地区山上山下、地上地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2019 年,延安治沟造地入选中组部生态文明建设教学案例。40 多年来,陕西持续巩固拓展流域综合治理成效,荒漠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沙,由进到退。特别是近 10 年,扎实推进科学化、规模化治沙,流动沙地由 42.44 万亩减少到 5.13 万亩,沙化土地减少了 284.89 万亩,沙区年均扬沙天气较前 30 年同期减少 19.3 天。山,由黄到绿。特别是近 10 年,强力推进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黄河西岸绿色廊道等重大生态工程,黄河流域植被覆盖度由 2012 年的 62% 升至 2022 年的 67.8%。水,由浊到清。特别是近 10 年,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新型淤地坝建设试点、陕北多沙粗沙区水土保持工作,建成荒漠化地区高效节水灌溉农田 65.68 万亩,2022 年陕西省黄河主要支流输沙量较 1950年~1979 年年均值减少 86.3%。近年来,陕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成立省级“山水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协调会议制度,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等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以陕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加强全过程监管,并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制度,整体工作出现新格局。同时,聚焦秦岭、黄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省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 4700 多公顷,争取省级财政资金 2.92 亿元实施省级山水项目,治理面积5.24 万公顷。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汉丹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2022 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45.9%,全省绿色版图向北推进 400 多公里。陕西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在传承中不断完善,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了重要启示。
2018 年以来,河南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累计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面积约200 万亩,筑牢了黄河中游生态屏障,厚植了美丽河南的绿色底色,济源下冶煤铝土、鹤壁黑山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入选全国首批“山水工程”典型案例。规划先行,绘好“一张图”。2018 年组织专项调查,精准掌握 7 个重点生态区情况。2021 年印发省“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各市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形成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一张图”。协同推进,共抓“一本账”。省委印发建设美丽河南实施方案,省政府成立生态保护修复领导小组,省自然资源系统印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清单,省级领导小组建立“山水工程”工作台账,各级领导小组月会商、季督导、定期通报,形成了“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系统修复,下活“一盘棋”。统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在黄河左岸实施总投资 63 亿元的南太行“山水工程”,在右岸接续实施总投资 52 亿元的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工程”。统筹省域重要生态区生态保护治理,形成了重点推进、多点发力的生态保护修复态势。专项治理,严控“一条线”。从严查处违法采矿案件,从严控新治旧,对全省 1268 个有主矿山,建立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五本台账;对 11355 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争取资金21.69 亿元,多方引入社会资金开展修复,守牢有序开采、有力保护底线。政策协同,织密“一张网”。颁布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印发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发现存在 7 种破坏生态环境情形的,对相关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先免职再调查。制定“山水工程”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织密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网络。区域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筑牢。实施矿山环境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南太行地区治理废弃矿山320处,治理矿山47.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37.5万亩,整治河道282.7公里,恢复湿地1.6万亩,生态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整治,新增林地 12 万亩,新增草地 1.9 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 2.9 万亩,整治土地 12.2 万亩,自然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区域生态转化路径不断拓宽。重视生态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模式。如新乡市通过实施凤凰区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生态旅游产业年收入 800 余万元。运用科技手段“管”。开发河南省生态保护修复监测监管系统及智能终端,实现了生态修复项目全要素动态监测监管。采用修复技术“治”。倡议召开首届黄河流域九省(区)生态修复技术创新论坛,部署开展了破损山体及石漠化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等科技攻关工作。搭建吸引资金“桥”。设立省级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每年安排 5 亿元支持推进“山水工程”,出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系列文件,综合运用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引导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修复治理。
勇当一江碧水的坚定守护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地处长江经济带的“龙腰”,97%以上的面积属于长江流域,湘、资、沅、澧四水通过洞庭湖汇入长江,在国家“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力推动“一江碧水向东流”美景重现。突出空间规划引领,描绘“一江碧水”壮美蓝图。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以筑牢我国中部生态屏障和打造长江经济带“清水长廊”为重点,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起“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格局,明确了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法合理划定自然保护地,强化重要生态地区和生态系统保护。推进系统保护修复,擦亮“一江碧水”生态底色。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发力,坚持江湖同治、源头防治,山上山下、岸上水里协同治理,力争实现“清水入湖,清流出湘”。一是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多方联动统筹体系。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综合治理。三是探索建立全链条管控机制。聚焦绿色转型,激活“一江碧水”发展动能。湖南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以高水平生态修复助力高质量发展。完成 545 座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 1911 公顷生态修复任务,修复矿山损毁土地 5626 公顷;出台推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绿色矿山建设,矿山数量从高峰期 6300 多个减至 2026 个,累计建成绿色矿山 428 家;推动构建省市县纵横结合的生态补偿体系,与重庆、江西、湖北等省市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推进水质保护联防联治;高标准规划建设602 平方公里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着力打造绿色价值转化的样板工程。强化制度机制保障,提升“一江碧水”治理能力。湖南统筹外部约束与内生动力的关系,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出台湘江保护条例、洞庭湖保护条例,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编制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等规范,生态保护修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创新“预拨+评价+清算”省级资金支持模式,激励约束市县做实做优项目。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缓解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压力。三是探索碳汇驱动创新机制。对长株潭绿心、洞庭湖区域开展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在岳阳市君山区淡水湿地开展碳汇开发项目,成为世界首个达到国际核证减排计划标准的淡水湿地修复项目,打造了碳汇经济新样板。坚持人民至上,构建“一江碧水”共建共享格局。湖南广泛吸引公众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经济、文化教育、民生福祉融合发展。其中,岳阳县构建林湿巡护体系,积极吸纳当地群众担任护林员、护湿员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人员;岳阳市君山区将昔日喧嚣脏乱的华龙码头变成网红打卡新地标;大通湖搭建水草种植、虾蟹套养、观光产业链,年生产总值达 10 亿元,生态种养农户年均增收 3 万元。下一步,湖南将深入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继续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湖南智慧。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着眼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切实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坚决守护好 8.24 万平方公里好山好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格局。规划统筹重庆“三带四屏多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总体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92 万平方公里,建立起 218 个自然保护地,在三峡库区消落区等重要区域实施分区分类管控,坚决守牢生态空间保护底线,夯实高质量发展生态基础。——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定布局。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整体性,综合划定三峡库区核心区生态涵养区、大巴山生态屏障区、武陵山生态屏障区、大娄山生态屏障区和丘陵谷地生态品质提升区等“一核四片”生态修复分区,统筹布局 27 个系统性工程,将好山好水好生态融入生产生活空间。——生态修复技术规范定标准。深入贯彻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编制实施近自然植被恢复植物推荐指南、江心岛消落区生态修复导则等 9 项技术标准,科学指导生态修复,做好生态“加减法”,不过多地人工干预,把修复还给自然,坚持让自然做功。——生态修复项目实践定工法。以实施 2 个国家“山水工程”为契机,系统实施 9 大类 54 个子项目,探索打破行政界线和部门业务分割,坚持以流域、山脉等自然地理单元为整体,在山上实施森林保护保育类工程,山腰实施水土保持类工程,山下实施土地整治、面源污染治理类工程,河湖岸边实施生态缓冲带、湿地修复类工程,形成山上山下、上下游和左右岸协同治理、系统修复。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粮农组织开展的“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中,重庆广阳岛生态修复项目成功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成为自然资源部向联合国推介的“中国山水工程”第一个入选项目。为了激发生态修复项目的内生动力,重庆努力破解资金筹措、统筹协调等难题: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发挥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完善社会资本参与制度,发挥政策撬动作用;深化部门联动协作,合力推动生态修复;加强跨省域合作,协同推进区域生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重庆积极推动“生态修复+”模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建成了铜锣山矿山公园、广阳岛、皇华岛等一批给老百姓增添福祉的示范案例。一是“生态修复+文旅”。因地制宜推进皇华岛消落区、小微湿地、崖坡林盘等保护修复,恢复江心岛生态服务功能,并依托宋朝皇华城遗址,促进生态修复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共享、共维,打造自然人文旅游综合体。二是“生态修复+游憩”。充分挖掘矿区自然资源和近城区位优势,结合城镇功能需求,建成了渝北铜锣山、南山闭矿区、荣昌玉带河、九龙坡中梁云峰等 327 公顷矿山生态公园,实现了“还绿于山、还景于民”的多重效益。三是“生态修复+地灾治理”。将生态理念融入地灾治理,在地灾治理工程设计中增设生态修复专章,制定地质灾害治理生态修复技术导则,有序推进渝中、巫山等区县生态修复与地灾治理同设计、同施工、同维护,开辟一条集安全、生态、经济效益于一体的生态修复与地灾治理融合新路子。四是“生态修复+农业”。结合三峡库区巫山脆李、奉节脐橙、梁平柚、忠橙等农业特征,在矿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740 公顷,实现了矿区产业转型,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陆海统筹 擦亮广西生态“金字招牌”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作为西部地区唯一沿海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蓝色潜力独一无二,是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两山”理念,坚持陆海统筹,持续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保护和建设好北部湾,擦亮广西生态“金字招牌”。
固底色:聚焦陆海统筹,健全规划体系,让绿色发展的底色更深
广西注重规划引领,谋划海洋生态修复空间布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组织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海洋部分),制订了海域保护修复政策总纲;坚持生态优先,完成广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优化海洋生态格局;细化陆海统筹,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同时,规划具体修复布局,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全过程监管,完善修复成效评价体系,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因地制宜的科学指引。
提成色:聚焦生态监测,强化预警支撑,让筑牢生态屏障的成色更足
建立陆海统筹的海岸带生态系统调查监测及海洋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监测范围涵盖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盐沼、河口等 9 类典型海洋生态系统,2023 年监测站位达到 286 个。开展全区重点蓝碳生态系统调查评估,有效摸清蓝碳家底。通过持续开展年度广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形成长年连续有效的监测数据成果,动态掌握管辖海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形成《广西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报告》《广西海洋生态蓝皮书》等多样化管理决策服务产品。
靓本色:聚焦系统修复,提升生态质量,让“美丽海湾”的本色更纯
广西坚持陆海统筹,以解决生态问题为导向,持续强化海洋生态原真性、系统性保护修复,保护和建设北部湾“美丽海湾 ”。2019至2023年,在广西北部湾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9个,总投资35.45亿元,涵盖入海河口、红树林、珊瑚礁等。整治岸线177.45公里,修复滨海湿地2274.87 公顷。通过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实现了生态修复与防灾减灾的协同增效,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壮特色:聚焦打造经典,擦亮“金字招牌”,让“广西经验”的特色更优
实施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共赢,形成海洋生态修复“广西经验”在全国乃至全球推广。防城港市西湾红沙环海堤建设入选全球八大海岸带生态减灾协同增效案例。北海市冯家江流域生态修复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钦州市 2020 年“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入选广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涠洲岛入选全国首批“和美海岛”。
增亮色 :聚焦开拓创新,探索价值实现,让“生态颜值变价值”的亮色更浓
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修复协同发展,印发《广西蓝碳工作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广西红树林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估和碳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搭建广西(中国—东盟)蓝碳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开展蓝碳碳汇交易及金融服务实现路径。挂牌完成广西首宗生态修复红树林碳汇交易,搭建红树林蓝碳生物多样性示范点,提升生物多样性的同时增加沿岸群众收入,有效将优质生态资产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资本。
来源:i自然全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