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晓军
《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全面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资源工作进行的深邃思考、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甘肃省自然资源系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做好“加减乘除”文章,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做好“加法”,着力在实现更加安全的发展上下功夫
切实做到“两个提升”。一是提升耕地质量。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我们必须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有所作为,牢牢守住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以省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编制全省耕地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逐步提高优质耕地比例。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补充耕地联合验收机制,把数量和质量并重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办法,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二是提升矿产储量。甘肃是矿产资源大省,必须在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上体现应有担当。要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重点区域、战略性及全省优势矿种安排省级基础调查和地勘基金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力争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指导矿山企业在现有采矿权上部和深部开展增储勘查,既解决企业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又能开辟找矿“第二空间”。紧盯国家所需、甘肃所能、市场所盼,推进矿业权常态化公开出让,力促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做实“减法”,着力在实现更可持续的发展上下功夫
努力做到“三化”。一是用地减量化。要切实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建立规划监测预警、监督评价体系,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统筹好人的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需求,以城乡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集约型、复合式的空间结构。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二是利用集约化。要坚定不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鼓励推行“工业上楼”,提高利用质效,以更少土地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经济发展。三是开采规模化。要深化“以矿招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打造一批成长性好、带动性强、产品附加值高的行业龙头企业。鼓励同一区域、同一矿床不同主体矿业权及资源实施整合,进行规模化开发。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资源为基础,以延链补链强链为支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幅提高产业集中度、市场竞争力,逐步向“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的发展模式迈进。
做优“乘法”,着力在实现更有效率的发展上下功夫
重点抓好“三个加快”。一是加快“一张图”建设。按照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安排,围绕“四个融合”,立足“两统一”核心职责,认真落实“一张图”规划部署,整合各类数据信息,解决地类认定冲突,加快形成公认公用的“一套数”。二是加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完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础设施,推动北斗产业化应用。加快新一代“天地图·甘肃”、实景三维甘肃、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地理信息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行业地理空间数据共享与利用,发展数字经济。三是加快科技创新。积极申报部省合作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谋划储备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抓好科技发展项目实施及历年结题项目成果转化。发挥创新平台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地质找矿、地质灾害防治、卫星遥感与测绘等领域新质生产力。
做精“除法”,着力在实现更加和谐的发展上下功夫
甘肃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交汇地带,是黄河、长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涵养区,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地位。我们要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价值转换,扩大生态产品“分子”,减小生态损耗“分母”,聚焦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全局性谋划。围绕河西走廊、西秦岭北麓、渭河源、黄河干流等重点区域,着眼生态系统完整性、地理单元连续性,跨区域谋划争取“十五五”山水工程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二是系统性修复。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筛选一批综合条件好的乡镇稳步推进实施。开展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三是创新性挖掘。发挥“政府+市场”的叠加效应,拓宽治理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组合供应,显化和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