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9月起,山东省将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行业企业进入市场,设置一年过渡期,今明两年企业可自愿选择进入市场时间,确保到2020年,四个行业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市场。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量计划,逐年扩大市场交易规模,今年市场电量已扩大至1300亿千瓦时,剔除优先发购电计划和自备机组自发自用电量等不可市场化电量,市场开放度已近60%。目前山东省钢铁、煤炭、建材、有色四个行业企业年网购电量约500亿千瓦时,已进入市场参与交易的电量266.4亿千瓦时、占53%,全面放开参与市场具有较好的基础。
据了解,全面放开四个行业发用电计划、进入参与交易,有利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与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同发展格局,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考虑山东省涉及企业多、影响面大,设置一年过渡期,今明两年企业可自愿选择进入市场时间。自2020年起,四个行业企业原则上必须全部进入市场。相关企业市场注册后,原则上不得退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四季度选取四个行业中用电量较大的企业,开展“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交易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分散和降低市场风险,加快实现要素自由流动、企业优胜劣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惩罚性电价,四个行业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产品和工艺属于淘汰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且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已出台阶梯电价政策的行业,企业在市场化电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