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鉴定过程中,常州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人员为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反复核查前后两次水尺鉴定的船舶六面吃水、压载水、淡水测量等数据,以及重油、轻油的正常损耗,均准确无误,后经调阅船舶航行日志发现,12月份为印度尼西亚南部的传统雨季,该轮在装货过程中遭遇大雨,船方为赶船期未停止作业,大量雨水混入船舱,导致该批煤炭含水较高。长途航行中水分随着船舶的颠簸而慢慢析出,并聚集起来形成明水流入污水井,而船方在航行途中出于航行安全角度排放污水近300吨,货物重量短少的缘由至此真相大白。
面对检验检疫人员有理有据的计重结果,船方心服口服,并最终签字认可。为维护国内收货企业合法权益,检验检疫人员在第一时间出具重量鉴定证书,作为收货人贸易索赔的法律依据,为企业挽回7万元经济损失。
针对这一案例,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提醒:船方在装货港码头作业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港口大雨等天气水文等条件无法满足水尺计重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关闭舱门、汇报协商解决并汇同装货港检验人员做好书面记录。同时也提醒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明确以收货港官方出具的重量证书为结算依据,以有效贸易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