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作为推动能源革命的突破口——
“今后我省将通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择优确定煤层气勘查开发主体,并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不含重叠区)申请煤层气矿业权,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山西省深化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把煤层气(天然气)体制改革作为我省推动能源革命的突破口,抓住重点,促进上中下游协调联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煤层气(天然气)产业健康、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加快把煤层气产业打造成我省多元产业体系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20年,全省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达到1.1-1.4万亿立方米;煤层气(瓦斯)抽采总产能达到400亿立方米/年,产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年;输气管线总里程突破1万公里,燃气使用人口覆盖率达到70%左右。
有序放开行业准入
《方案》提出,有序放开煤层气勘查开采准入。通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择优确定煤层气勘查开发主体。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在本矿区范围内(不含重叠区)申请煤层气矿业权,综合勘查开采煤层气资源。鼓励多种市场主体进入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利用。
《方案》要求,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在空白区增设一批煤层气矿业权,通过竞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对长期勘查投入不足的,要核减其区块面积,情节严重的要收回区块;对具备开发条件的区块,限期完成产能建设;对已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禁采区的矿权,要责令停止开采,并有序退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提高最低勘查投入标准和区块持有成本,建立更加严格的退出机制。
全面落实国家对煤炭采矿权范围内的地面煤层气开发项目备案下放后的承接和管理。鼓励煤炭矿业权人和煤层气矿业权人合资合作,支持相关企业与我省煤层气开采企业开展合作。
加快推进省际联络线通道建设
《方案》要求,加快管网互联互通,扩大管网覆盖面,提升管网运行效率,推进全省管网设施互联互通、互补互融,实施市、县、重点镇等长输管网全覆盖工程。鼓励各类主体投资建设输气管网,加快煤层气气田与省级主干管网的联通。加快推进省际联络线通道建设,实现与京津冀、雄安新区等周边省份输气管网对接。
此外,《方案》提出,我省将拓展煤层气(天然气)利用市场,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完善下游供气设施,提高城市燃气普及率。
积极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
按照国有资本布局要求,我省将重组成立燃气产业全产业链专业化公司,以股权连接方式,对燃气产业上游资源、中游业务、下游市场各类主体分层分类整合重组。发挥中游管网承上启下重要作用,加强规划管理,创新建设模式。
推进专业化整合重组,培育我省旗舰龙头企业和燃气行业劲旅。按照自愿、公平、平等的原则,有序推进有关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通过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交叉持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煤层气(天然气)业务整合,促进资源优化高效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省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煤层气(天然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推动企业在改制上市、兼并重组、项目投资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
加强输配成本和价格监管
加强对省内煤层气(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送等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制定输配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规则。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核定输配定价成本,科学制定省内输配价格。推进输配价格和成本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方案》要求,我省将加强省内燃气主要运营企业与上海、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合作,探索推进山西煤层气交易平台建设,打造晋气品牌。
我省还将完善交易规则,丰富交易品种,引导全省煤层气资源逐步纳入交易平台公开交易,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公允煤层气价格,实现全产业链数据共享,将煤层气资源优势转变为增长动能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