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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年产30万吨及以上矿井全面推行采掘机械化
来源:煤炭信息交易网  日期:2017-03-13  浏览量:440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3月9日,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召开煤矿采掘工作面装备升级改造推进部署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在该市地方煤矿年产30万吨及以上矿井全面推行采掘机械化、实现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支护工艺改革以及巷道超前支护自动化试点工作有关任务。登封市、新密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全市地方各煤矿主体企业和单独保留矿井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郑州市煤炭管理局技术管理处处长曹中南主持,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振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主体企业年产30万吨以上矿井采煤工作面装备现状情况汇报,两个县煤炭管理局主管领导分别谈了关于推进落实这项工作的初步计划。目前,该市地方煤矿具备生产条件年产30万吨及以上矿井共18家,使用或购置综采设备的煤矿有12家,使用或购置掘进机械化设备的煤矿有17家;采煤工作面使用端头支架的煤矿有3家。这次会议明确提出,全市地方煤矿年生产能力30万吨(含)以上生产矿井,在2017年9月底前,要全部完成所有采煤工作面(开采解放层除外)端头支架支护工艺应用,届时淘汰单体柱端头支护工艺;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超前支护自动化装备试点任务,其中新密市至少1家煤矿,登封市至少2家煤矿;在2017年11底前,全部实现采掘机械化。

会议要求,登封市、新密市煤炭管理部门要成立领导组织,制订出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到具体部门,统一组织协调推进,细化实施内容及时间节点,拿出推进保障措施,积极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方煤矿主体企业在采煤工作面装备升级改造工作中不讲客观理由,不提推诿条件,争取主动作为,充分认识到推进此项工作既是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是煤矿企业长远生存之道,只有占据采煤装备工作制高点,安全保障才有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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