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中国矿业联合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旨在以“行业调解+商事仲裁”为主导,共同建立中国国际矿业领域的专业化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打造国际矿业纠纷解决的“中国平台”。
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彭齐鸣在签约致辞中表示,从全球大环境来看,针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遇到的问题,有必要尽快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矿业权交易,以及中国矿业企业在“一带一路”进程中产生的投资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矿业纠纷解决的中国高地。双方开展合作,联合彼此优势资源,建立“调解+仲裁”的矿业纠纷解决机制,会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提供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进一步优化中国矿业行业的营商环境,帮助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的脚步更踏实,步伐更稳健。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表示,国际矿业界的对话、交流与合作,需要更加稳定、透明、公平、和谐、可预期的矿业营商环境,需要更加独立、公正、有效地解决矿产交易和投资中产生的纠纷。该院与中国矿业联合会建立合作机制,将突出四个特点:一是独立性;二是国际化;三是专业化;四是多元化。
据了解,深圳国际仲裁院于1983年设立,是解决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仲裁机构,是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方式确立法人治理模式的仲裁机构。
自然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姚义川、地质勘查管理司副司长杨尚冰、矿业权管理司副司长薄志平、深圳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董连和、新加坡前总检察长V K Rajah和中国矿联理事栾政明等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