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煤矿分类情况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办事处):
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监察〔2018〕15号)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渝煤发〔2018〕133号)要求,对2018年全市44个煤矿进行了分类,其中,B类16个、C类19个、D类9个,现予以公布。
请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中,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建设状态等分类条件发生变化,应调整煤矿分类类别时,严格按照分类程序重新确定煤矿分类类别。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