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江干流河道和洞庭湖、鄱阳湖采砂以及疏浚综合利用情况公开。
日前,长江委公布了《2018长江泥沙公报》,公开了长江干流河道和洞庭湖、鄱阳湖采砂以及疏浚综合利用情况。
《公报》显示,2018年长江干流河道内共行政许可实施采砂共44项,实际完成采砂总量约1301万吨。
按河段分,宜昌以上长江上游河道8项,采砂总量约135万吨;宜昌以下长江中下游河道36项,采砂总量约1166万吨。按用途分,建筑砂料开采8项,采砂量约135万吨;吹填造地等其他砂料开采约36项,采砂量约1166万吨。按省份分,重庆市8项,采砂量约135万吨;湖北省12项,采砂量约144万吨;江苏省17项,采砂量约788万吨;上海市7项,采砂量约234万吨。
2018年,洞庭湖未行政许可实施采砂;鄱阳湖共行政许可实施采砂区2个,实际完成采砂量约478万吨。
2018年,长江干流疏浚砂综合利用共计13项,疏浚砂利用总量约8900万吨。其中: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11项,疏浚砂利用量约5867万吨;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2项,疏浚砂利用量约3033万吨。
按河段分,宜昌以上长江上游河道6项,疏浚砂利用量约13万吨;宜昌以下长江中下游河道7项,疏浚砂利用量约8887万吨。按省份分,重庆市6项,疏浚砂利用量约13万吨;湖北省3项,疏浚砂利用量约74万吨;江苏省3项,疏浚砂利用量约3638万吨;上海市1项,疏浚砂利用量约517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