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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资源税或增加黄金企业税负
来源:中国矿业网  日期:2016-03-28  浏览量:493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从价计征的方式,没有考虑到矿山企业的生产成本因素,矿石品位低也同样按照销售收入计税,无形中增加了低品位矿石企业的生产成本,缺乏从量计价的公平性。

资源税从价计征可以救矿企于水火之中吗?要具体而论。3月20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要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消息一出,引起矿业界热议。
资源税是一种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税,从1984年开始征收以来,主要根据矿产资源产量多寡来征收,即从量计征。目前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7个品目。从价计征则是国家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来按比例征收,自2010年以来,国家先后对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当前,贵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等近百个矿种,仍是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受矿产品价格影响不大,如果是从价计征,在矿产品价格降低时税额会相应减少。”湖南黄金集团财务部经理赵劲说。
在当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下滑,许多矿山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背景下,有些人认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可以有效降低矿业企业负担,并以煤炭资源改革为佐证。但是,在山东招金集团副总经理李宜三看来,现在从量计征资源税,是国家根据黄金矿山矿石品位高低先确定计税级别,然后根据黄金矿山企业出矿量以不同的税额进行缴纳。资源条件好,收入多的多征,资源条件差,收入少的少征,体现了公平,使矿山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结合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及黄金矿山企业的发展现状和业务特点,李宜三认为,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资源税实质上增加了黄金企业的负担。
“从价计征的方式,没有考虑到矿山企业的生产成本因素,矿石品位低也同样按照销售收入计税,无形中增加了低品位矿石企业的生产成本,缺乏从量计价的公平性。”李宜三表示,对于存在委托加工代销业务的黄金企业,从价计征后,税务机关很容易将该企业的所有销售收入都当成自产金销售收入来计征,增加该企业的负担。
当前,国家有关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和税额的细则尚未出台。不过,记者从中国黄金协会了解到,在国家推进资源税费改革的大背景下,去年中国黄金协会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起草黄金资源税改革的建议和方案,最终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通过,将黄金资源税基准税率定为1.5%~4%,而其他金属矿种为2%~6%。目前各省正在研究实施细则。
赵劲表示,相比有色金属品种,当前黄金资源税的税额并不低。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家资源税改革不应该增加企业的税负。他初步测算后估计,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黄金企业的资源税会有所增加。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晓兆认为,对市场形势更为严峻的铁矿企业而言,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会因为其销售收入的减少而降低税额。但对于生产成本高、产品价值大的黄金企业而言,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按销售收入缴纳,会增加资源税负。
“相比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在企业税负中比重更大。减少税费名目,可以为矿山企业减轻负担。”吕晓兆认为,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按企业利润计征会比较合理,低品位的黄金矿山,生产成本高,企业利润少,相应的资源税减少,从而减少困难黄金矿山的税负,较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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