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6-04-21 12:45
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日趋完善,随之带动企业积极跟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与此同时,当下矿产品价格低迷,市场下行,且尚没有企稳的明显迹象,“十三五”期间矿业发展面临更大的压力,绿色矿山建设也将面对更大的挑战,这将是一条布满荆棘的艰难之旅,同时也是我国矿业发展转型的必经之路。
绿色矿山建设的征途
在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征途,2007年是一道界限清晰的分水岭,在此之前,“绿色矿山”建设还仅是个别企业的自律行为,零星且不规范,尚处于萌芽状态。
2007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启动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同年召开的国际矿业大会提出“绿色矿业”这一全新概念,翻开了矿业开发崭新的一页,拉开了绿色矿山的大幕,意味着国土资源部正式宣告建设“绿色矿山”。
200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首次明确了发展绿色矿业的要求,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
2009年,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作为申办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逐步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2010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推进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思路、原则与目标。建设目标是力争1~3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该《意见》还提出“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稳步推进全国绿色矿山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特制定了绿色矿山基本条件。
2011年3月,首批37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同年“发展绿色矿业”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015年,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第一个全面专题部署文件,明确把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具有里程碑意义。
当前矿产品价格低迷,而且市场下行,尚没有企稳的明显迹象,因此“十三五”期间,矿业发展面临更大的压力,绿色矿山建设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认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矿业要健康发展,肯定离不开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国矿山数量虽然超过了10万个,但现有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只有600多家,所占比例很小,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要形成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格局,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距离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发展绿色矿业,就是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利用、矿区和谐的发展道路。”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彭齐鸣在2015年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和谐矿区经验交流会上明确表示,一是要节约和高效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现“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的“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的“五节”要求;二是要保护矿山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是要坚持矿区和谐发展,开发一方资源,造福一方人民,形成良性的共享机制。
行业代表性企业脱颖而出
我国在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进程中,转变矿业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矿山布局、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恢复治理矿山环境,一些企业加快了绿色矿山建设步伐,并且在行业中脱颖而出。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不在任何地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从事黄金生产。”为了打造绿色矿山,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环保效能,中国黄金在开发资源中,坚持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通过开展“安全环保绿化美化”重点工程,边开采边复垦,积极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例如,中国黄金进驻雪域高原甲玛后,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要求,将“建一座矿山,绿一片环境”为目标,从勘探到开采始终贯彻“环境保护、绿色开采”这一理念,强化环保投资,边建设边绿化边复垦,让脆弱的高原生态得到保护,走出了一条以“绿”为特色的生态之路,当地经济的腾飞也有“绿”效应的贡献 。
中国黄金的另一个项目——乌山项目,坐落在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是我国高纬度地区首个大型有色项目,令人敬佩的不止是项目建设速度,所有到过乌山的人,都对矿山的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从启动项目建设伊始到现在,通过打造复垦区、治理区、园林区、景观区“四位一体”绿色生态区,营造出“矿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绿色景观奇效。
山能新汶矿业集团翟镇煤矿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年开采历史的矿井,仅是一个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核实生产能力170万吨/年的中型煤矿。这样一个没有超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不起眼的煤炭生产企业,在当下煤炭行业最低谷期仍实现了盈利,成为其所属集团老矿区中惟一盈利的矿井。翟镇煤矿的另一个标签还是我国“首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一直秉承“资源循环利用、价值循环实现、企业循环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创新实施充填开采。
为了集约高效地开采资源,翟镇煤矿分别优化了生产系统、采区布局、洗选工艺,瘦身打造轻型强企。他们优化了四大生产系统,甚至优化到生产工作面,通过应用地震物探方法,预测工作面断层构造,超前处理,杜绝无效进尺,有效减少了断层对工作面开采的影响。
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方面,他们采取4项举措,不仅大大减少了用水量,而且减少了用水费用的支出,实现了水循环再利用的挖潜增效。该矿生活用水回用率已达70%,煤泥水采用一级闭路循环系统,全部实现了循环再利用,不仅每月可节约用水40万吨,同时还节省了矿井水直接排出矿区所应缴纳的水资源处理费。
该矿还从热能转化利用、油脂规范使用等几个方面,实现了节能降耗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为了提高可采储量,延长服务年限,该矿积极开展充填开采技术研究,掌握了完整的综合机械化充填开采技术。一是地面下矸。地面矸石山下井回填,施工了全国最大垂深的下矸钻孔,地面矸石山矸石、洗选矸石、电厂粉煤灰按照比例混合下井回填。二是煤矸分离。该矿建成了井下煤矸分离系统,分离出的矸石全部运回工作面进行充填,实现了矸石不升井。
在河北邯郸市涉县西戌镇,针对符山铁矿留下的大量废石和堆积如山的尾矿,邯郸一二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创建了“八维一体”项目,该项目首创了矿山废弃物从综合治理到整体治理的新模式。“八维一体”项目是指用8个子项目打造成为一个循环经济产业园。这8个子项目分别是利用尾矿和废石年产300万吨预拌混凝土粗、细骨料项目,年产4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年产200万吨稳定土项目,100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年产40万平方米微晶板材项目,40万立方米微晶发泡高档保温材料和城市海绵砖项目,利用废弃矿井、巷道建设汽车冒险乐园项目及绿色庄园式健康养老基地项目。整个项目分三期建设,仅前两期工程每年就能“吃掉”矿山废弃物500万吨,恢复地貌800余亩,将成为全国首家大规模利用矿山废弃物的综合性示范园区。从资源特点出发,“八维一体”项目将实现矿山开采废弃物的整体利用,而不是部分有用物质的综合利用,按照项目计划,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矿山废弃物的每一粒砂子都能实现其价值。这是一场具有颠覆性的技术革命,实现了矿山废弃物的全部再利用,对全国矿山行业具有积极意义。
矿山公园成为绿色矿山建设的新形式
不同于矿山企业或从事绿色矿山技术的科技公司,矿山公园正以一种全新的形式诠释着绿色矿山建设,成为绿色矿山建设的新亮点。例如,自贡国家地质公园悄然兴起了盐矿专项特色游,其中以“燊海井-吉成井-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东源井”线路最为经典,这条线路不仅有历史悠久的井盐生产遗迹景观,而且系统地集中展示了盐矿的古法开采及制盐工艺,因此被称为古代盐矿开采的活化石,而且古法生产的井盐还在园内销售。此外,自贡国家地质公园的另一特色是拥有密集的恐龙化石群,活像一个巨大的恐龙窝,以恐龙为主题,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国家地质公园不只是地学旅游,而且探索出一条矿山遗迹多功能用途开发模式。
“截止到2016年3月底,国土资源部现在正式批准命名的国家地质公园有190处,而且这个数字一直处在变化当中,近期可能再新增一个国家地质公园。”近日国家地质公园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国家地质公园网络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国地质公园的健康发展,加强地质公园管理,整合资源。该中心作为国土资源部地质公园管理工作的业务支撑机构和全国地质公园行业的组织服务机构,对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国家地质公园和世界地质公园的规划发展、建设管理、监督和指导提供业务支撑。
通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我国国家地质公园的发展从建立单一保护内容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到建立保护为主和适当开发的地质公园,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国家地质公园事业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我国许多矿山或矿业城市面临严重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枯竭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走绿色矿业道路,矿山公园是这一思想的最佳体现。矿山公园的突出特点是,变被动的恢复型环境治理为主动的发展型环境保护与开发,积极稳步推进矿山公园建设,对矿山或矿业城市的资源环境建设以及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多重意义。
“近2年来,我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自然资源体制改革研究,积极参加国家公园体制建立,着力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对生态环境源头保护作用。”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陈小宁在第九批世界地质公园推荐评审会上发言指出,通过完善管理体系、规范技术标准、开展评估检查等,我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陈小宁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点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全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改革主要集中在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方面。具体包括:国家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已纳入国家公园体制。2015年1月20日,经中央批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取消了“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审批”,“国家地质公园命名审批”和“国家矿山公园命名审批”已作为认定性质事项正按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要求,认真研究下一步工作的方案和措施,逐步分类分期推进改革到位。
二是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管理工作主要集中在管理机构建设、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
继续推进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了地质公园管理机构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及业务指导关系,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监管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我国国家矿山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标准与规范,出台了《国家矿山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地质公园验收标准》,完成了《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指南》,起草修订了《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地质(矿山)公园申报审批规定》、《国家地质(矿山)公园评审标准》、《国家地质公园、矿山公园专家库组织规则》(草案)等相关配套规范标准,启动国家地质公园与矿山公园整合管理制度研究。
除此之外,我国还组织开展了矿山公园评估检查。根据我国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建设实际,借鉴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期评估做法,在2013年各地全面自查、互查基础上,对27个省(区、市)的国家地质公园进行抽查评估。绝大多数公园能够按照部统一要求,落实规划,开展各项建设,总体情况良好。少数公园存在一定问题,需抓紧整改。对国家矿山公园,也选择了部分试点,启动了评估检查工作。
园区内严格限制勘查开采活动。为使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切实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了对公园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管理力度,明确要求国家地质公园内不得设置矿业权,不得进行与地质公园保护与建设无关的工程建设活动。
三是世界地质公园建设稳步推进。过去的2年里,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也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球共有120家世界地质公园,分布在33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执行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积极参与下,我国世界地质公园建设事业稳步推进,继续保持了100%的推荐通过率,新增了大理苍山、昆仑山、织金洞和敦煌4处世界地质公园,我国的世界地质公园总数上升至33家,成为世界地质公园最多的国家。
目前,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利用方式,地质公园已在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解决群众就业、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提升原有景区品位和基础设施改造、国际交流和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充分彰显了地质公园的价值理念,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地方文化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脱贫攻坚工程”目标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成为了保护自然生态的标杆、践行生态文明的典范、展示国家形象的名片、促进国际合作的引擎。
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截至目前,我国总共评选出4批600多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而且这些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评估结果显示工作进展情况非常好,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的典型,对示范绿色矿山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地方政府大力支持下,在这些绿色矿山的引领下,全国许多矿山企业、地方政府是积极响应、主动作为,进一步推进了绿色矿山建设,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前行。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促进、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和思路,国土资源部一直积极致力于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工作。
2015年10月发布的《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5年)》显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矿山开发损毁土地治理恢复成效明显。国家矿山公园数量稳步增长,管理逐步规范化。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国土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面,截至2014年底,全国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累计90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287.3亿元,安排项目1954个,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资金614.5亿元。全国矿产开发累计损毁土地303万公顷,已完成治理恢复土地81万公顷,治理率为26.7%。其中,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完成21.4万公顷,利用地方财政和企业资金完成59.6万公顷。中央财政资金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的实施。其中,2014年下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17.28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已缴存867.7亿元,占应缴存1598.7亿元的54.3%;全国已缴存矿山8.59万个,占应缴存矿山9.9万个的86.8%。采矿权人完成治理义务返还保证金307.4亿元。闭坑矿山未履行治理义务,留存保证金25.2亿元。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亮点。2005年以来,共批准了72个国家矿山公园建设,已建成开园30个。各省(区、市)累计投入矿山公园建设资金22.9亿元,建立省级矿山公园41个。2014年,在安徽潜山、广东佛山、河北泥河湾、宁夏灵武、新疆鄯善等地开展化石发掘,发掘单位按照批准的恢复方案,对涉及的930平方米地域进行了严格的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在绿色矿业发展方面,就推进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工作,截至2014年底,661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实现到“十二五”末国家级试点矿山达600家以上的工作目标,在循环经济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绿色科技引领、矿山生态保护、矿地和谐共赢等方面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制定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验收办法(试行)》,完成了山西同煤大唐塔山煤矿等37家首批试点单位的建设进展情况评估,总结了试点成效与问题,研究提出了后续激励政策措施建议。开展了建设标准研究,分行业指导新建和在建绿色矿山建设。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省、市绿色矿山建设。浙江、河北、江西研究制定了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和相关鼓励政策;内蒙古、贵州制订了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广西、江西和北京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
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加快建立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并会同多部门研究从税费等方面给予绿色矿山政策支持,同时将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上对绿色矿山给予一定扶持,减轻企业负担,这一系列举措旨在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