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生态修复既不能完全采用自然恢复方式,也不宜过度依赖人工干预措施,必须以自然恢复为主,以人工干预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才能实现科学、系统修复。
精准感知,识别问题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个体、种群、群落、生态系统、景观/区域等不同尺度的表现形式和累积程度有所不同,其生态修复方式也不一样。掌握矿山土壤、地裂缝、地下水位、植物等生态环境要素自然恢复的时间规律、空间特征、过程机制,并识别其自然恢复的限制因素或阈值条件,有助于判别采取哪种修复方式。当有必要人工干预时,能够准确作出何时干预、何处干预、如何干预的决断。
传统矿山生态问题调查容易出现为调查而调查的情况,突出表现在调查评估结果难以充分指导修复工程设计、技术筛选和合理修复程度判定等。科学的矿山生态问题诊断需要依托现场调查、多源遥感、取样测试、分析统计等多种手段,重点诊断影响或阻碍受损生态系统自然恢复进程的关键障碍性因子(如污染物、地裂缝等)和限制性因子(如潜水位、土壤水、坡度等);同时,发现矿山生态环境自然演替规律、扰动响应规律、生态变化过程、生态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生态系统或环境要素的生态阈值等深层知识信息。
适度干预,目标合理
适度干预是矿山生态修复的关键问题之一。在矿区周边未扰动的自然生态系统中,可选择相似的参照自然生态系统,作为矿山生态系统人工干预合理程度的判定方式之一。同时,可将障碍性因子消除和关键限制性因子是否达到阈值条件作为人工干预合理程度的判别标准。
我国矿山数量多、分布广,再加上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等存在地域差异和一定程度的区域聚集性,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矿区生态修复方向应该有所不同。应依据矿山生态系统所处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自然恢复力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划分多个修复治理方向,主要包括环境封存型、自然恢复型、地质安全保障型、生态复绿型、林草利用型、农业复垦型、旅游景观型、城郊开发型等。不同生态修复方向,其所需的人工干预程度是不一样的。
干预得法,促进恢复
矿山生态系统修复的对象包括关键环境要素、生物要素、重要景观斑块与廊道等。通过修复、创建或重组等手段,调整斑块、廊道、生态网络等关键景观组分,有助于调节景观内各生态系统单元之间的关系,改善受损生态系统功能。例如,在水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或径流路径上设置净化塘,就是通过调整景观组分改善生态过程。矿产开采形成的障碍性因子或限制性因子是采后生态系统受到的主要生态胁迫,可通过污染物消除、理化性质改良、生物修复、系统综合管理等措施,引导矿山生态系统更加顺畅地自然恢复。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不依赖于所采用的技术措施的复杂程度,而是主要取决于修复技术与关键生态问题的适宜性与经济性,做到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筛选的生态修复技术一定是针对关键的修复对象、生态问题、生态关系和生态阈值,从长期来看能有效降低生态修复成本,带动提升生态系统的自维持能力。
协同修复,提升效益
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和国土空间资源的整体关联性不容改变,也与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路径相关。矿山生态修复必须找到一种与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匹配的策略,并从政策层面加以引导或提供保障。因此,矿山生态修复应延伸至对矿山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的协同修复,也即对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协同修复,以综合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例如,矿区生态修复可与其周边水土流失、环境退化等问题协同治理;在有条件区域推行矿山生态工业园建设模式,通过复垦土地持续利用与接续产业布局助力“三农”发展。
此外,矿山生态修复也不应局限于采后末端修复治理,还应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实行保护优先、源头减损、过程控治、末端修复全过程协同修复。同时,大力推进绿色开发与开采技术,推广优选开采方法,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面损伤。
总而言之,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矿山生态修复模式需要转型升级,通过适度人工干预来消除和改善矿山生态系统限制条件,引导矿山生态系统进入自恢复和自维持状态,恢复良好的生态关系与生态功能。
作者介绍:雷少刚 卞正富、杨永均 中国矿业大学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