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印发《2018年南宁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南宁市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行动指南。
南宁市明确了今年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三大目标任务。一是在建(生产)矿山中,大中型矿山按广西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建设自治区级绿色矿山,2018年南宁市拟完成2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二是在建(生产)矿山中,小型矿山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建设,2018年拟完成20座市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三是创建西乡塘区、武鸣区两个市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南宁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南宁市要求,绿色矿山建设按企业主建、行业自律、政府引导、市县(区)两级联创、逐步落实政策激励的基本原则展开。各地区各部门要按先明确目标再落实政策,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选择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的县(区),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连片、整体推动全域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