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完成59个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黔东南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为全面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贵州省黔东南州于下发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和黔东南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59个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通知》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三大目标:
一是基本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新建和技改扩能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2020年底前,完成59个绿色矿山建设任务。
二是矿业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明显。到2020年底前,全州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达标率在85%以上;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建立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新机制。落实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配套激励约束政策与措施,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水土保持、森林保护等法定义务,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私挖滥采等违法行为,并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矿山企业违法行为。以实现到2020年,完成59个绿色矿山建设,2025年全面建成绿色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