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下达潍坊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昌乐县2个矿山复绿项目获专项补助资金388.8万元。
据了解,2016年昌乐县东钟家庄村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复绿项目、昌乐县朱刘街道小东庄村废弃石灰岩矿矿山复绿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审核投资额48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88.8万元,目前已下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21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2个矿山复绿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和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确保项目治理后一次性通过验收。 △ (齐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