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召开全省矿业绿色发展现场会,提出全面实施“8553”矿业绿色行动。其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全面完成全省800余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新增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建设名录库的矿山500家,通过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提供可开发利用的土地5万亩以上,全面建成3个以上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浙江省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边开采、边治理”制度不落实、粉尘排放不达标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
深入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行动。要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乡村振兴等有机结合,实施一矿一策,积极探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最大限度提高修复的综合效益。加快推进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全省24个试点项目力争“快开矿、开大矿、早出地”。
全面深化绿色矿山建设。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延伸矿产开发产业链,推动石料原矿向建筑构件、混凝土等成品化方向延伸发展。要加强智慧矿山建设,大力提升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效率,努力建设一批生产智能化、运输清洁化、管理智慧化的现代化数字矿山。
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矿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要着力推动技术体系、产业模式、管理方式和政策机制创新,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