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否还要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经济下行是否会影响到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的积极性?”在近日开展的一次对内蒙古东部艰苦地区绿色矿山建设调研反馈中,企业负责人们无一例外地表示:多亏当年参加了绿色矿山建设,提升了采掘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发展打下了“厚底子”,现在才“扛住了”这波矿业下行的冲击。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矿业要健康可持续发展,肯定离不开绿色矿山建设。”在不久前召开的2015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鞠建华坚定地回应,绿色矿山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国土资源部担起建设大任
2007年召开的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以“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绿色”为主题,正式提出了“绿色矿业”这一全新概念,这被外界解读为国土资源部正式宣告,倡导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资源保障和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谋篇布局”。200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首次明确了发展绿色矿业的整体要求,并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发展目标。2010年,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推进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同时明确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思路、原则与目标,提出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
2011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国土资源部时,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矿山”。同年,“发展绿色矿业”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3年11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把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的重要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首次写入“十三五”规划,并对推动绿色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其中,明确提出了加强绿色矿业发展工作,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也更加明确。因此,2015年在鞠建华看来具有“里程碑意义”。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协会促进、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和思路,国土资源部始终积极致力于绿色矿山试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总共筛选出4批共661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并完成了前两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非常好,树立了一批绿色矿山的典型,打造了正面的矿业形象,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些试点单位的实践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引领绿色矿山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此,全国许多矿山企业、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主动作为。比如,浙江省开展了不同层级绿色矿山的试点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已形成了“政府支持引导、协会制定办法要求、企业跟进”的发展模式,保证了绿色矿山建设全方位立体式开展。
随着各地试点工作“大幕”陆续拉开,目前部分地区(单位)已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推进了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前行。
“组合拳”助推矿山环境恢复
我国之所以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与我国矿业的发展历程密切相关。
我国采矿历史源远流长,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经过近60年的大规模开采(应该说很长时期是粗放式开采),造成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和地质地貌破坏,遗留下非常多的矿山环境问题。
从2000年开始,我国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更影响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提出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开展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工作。
国土资源部首先开展了一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调查,调查面积大约有12万平方千米,调查的矿山数量超过了11万个,基本查清了当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在此次调查的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试点工作。在此期间,我国总共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集中治理恢复全国38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矿山地质环境,对每个资源枯竭城市一年投入1亿元,连续治理3年。
2011年至2014年,国土资源部又发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集中有效治理“三区两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范围内的废弃矿山,显著改善了矿山周边环境,取得很大成效。
截至2014年年底,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加上企业自筹资金,总共投入了900亿元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其中的300亿元由中央财政投资,其他600亿元来自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
那么恢复治理的结果又是如何?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全国因采矿破坏的土地总面积大约是303万公顷,通过10多年的恢复治理,目前已恢复治理了81万公顷的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26%左右。
在政策方面,国土资源部正在逐步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于2009年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作为申办采矿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随后又发布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9~2015年)》,明确提出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已全部建立了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这些政策对预防因采矿造成地质环境的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熊自力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绿色矿山研究,他介绍,根据政策,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以前,保证金必须存放在银行里不能动用,只有把破坏的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之后,才能再把保证金返还给采矿权人。同时,针对目前矿业市场低迷的情况,国土资源部也在积极探索一些更利于矿山环境治理的新途径,比如矿山企业在履行环境恢复义务时,能否先把保证金还给企业,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
用“绿色”消减矿业下行压力
2003年到2013年这10年间,我国矿业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矿业产值翻了四番,甚至有人以“时载高歌恍如梦,千载矿业夜如歌”来形容这个时期的矿业繁荣景象。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投资者和矿老板也享受到了“大餐式”的矿业盛宴,得到诸多实惠。但同时,行业发展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近两年,矿业形势逆转,一般工业产品价格大约下降了6%~7%,而矿产品价格的降幅却在20%~30%,甚至更多,出现了“断崖式”下跌。可以说,经济下行的压力非常大。
当下国内经济增速趋缓、矿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有人开始顾虑建设绿色矿山必要性和可持续性。
“绿色矿山是矿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鞠建华认为,这主要基于四个理由。
一是绿色矿山建设是矿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二是绿色矿山建设必须要走绿色开采的道路,实现开采科学化、经营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是凡在科技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投入较多的企业,提升了竞争力,都经受住了这波矿业下行的压力,这从第二批183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的评估情况即能看出。
四是企业因为建设绿色矿山,提升了资源利用水平,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很多矿企的一大部分利润均来自资源综合利用的收益。
鞠建华表示,从短期看,绿色矿山建设增加了企业的投入和成本,但从长期看,通过资源的整合利用、科技创新,提升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他强调,绿色矿山是矿山企业资源利用、综合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品牌,同时又是企业融资上市,走向海外的一个“绿色标签”,所以对企业而言,其本身就是另一种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
对此,中国矿联绿色矿山促进委员会会长刘玉强也深有体会,在一次针对内蒙古东部艰苦地区的绿色矿山建设调研中,起初他还很担忧:绿色矿山建设增加了企业成本,又恰逢矿业形势下行,企业申请绿色矿山之后,是否会反悔自己当初要求提高的综合利用等各项指标。但了解到的情况出乎刘玉强的意料,各企业负责人反而表示正是因为加入了绿色矿山建设,带动企业提升了开采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所以这波矿业下行并没有对他们造成影响,没有一个人向刘玉强要政策。
“这些企业在市场上站住脚了,加之绿色矿山建设本身就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更多人愿意购买这些绿色矿山企业的股票。这样的企业不是一两个,而是全部……”刘玉强更加坚定了把绿色矿山建设这条发展道路走下去的决心。
“湖州模式”具有示范效应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经济社会、地质环境差异大,且各省市情况不尽相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仍较为艰巨,如何更有效地实施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应走在行业前列,树立典范,借鉴推广其他省份好的实施办法。”在今年国际矿业大会上,刘玉强如是说。
说到近年来绿色矿山建设中具有示范意义的试点,当属浙江省湖州市。该市绿色矿山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享有很高的盛誉。近年来,湖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正在向纵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扩面提质。今年,随着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湖州市进一步明确了打造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目标。
湖州位于浙江北部,处在由上海、杭州、南京构成的“长三角”经济带的中间位置,有明显的地理区位和交通优势。今天的湖州是越建越美丽,然而,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却并非这般情形。
据湖州市市政府副秘书长饶如峰介绍,“当时矿业是湖州的支柱产业,也富了湖州一方百姓。湖州矿产资源相当丰富,而且交通便利,资源可直接运到上海及江苏南部。”
在上世纪90年代的矿业发展高峰期,湖州这个面积不大的地方聚集着大大小小的矿山企业多达1880家,星罗密布。同时,由于矿业管理处于较低水平,大范围粗放式的发展方式让青山变成了“白山”、河流变成了“黄河”,满目疮痍,严重破坏了湖州的生态环境。
在这样的背景下,湖州市政府站在生态市的战略高位,决心用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打一场创建绿色矿山的攻坚战。由此,湖州市开启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新篇章。
湖州先把68家矿山企业作为试点,然后逐步推进,最后全面铺开。
“湖州实施了严格的矿山企业资源生态环境修复备用金制度,但如果企业创建绿色矿山,只需缴纳备用金的60%。2013年6月,湖州出台了《绿色矿山实施办法》,在7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详细列出了38条标准,其中一条是‘凡拥有3年采矿权的企业必须创建绿色矿山’,这些硬指标给矿山企业带来很大压力,但也推动了绿色创建迈出坚实步伐。”饶如峰称。
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引导,在这方面湖州市政府抓住了关键环节。
一是规范管控优化布局。湖州市政府优化矿山分布,按照“禁采区关闭、现采区输送、开采区集聚”的思路,在禁采区除了矿泉水、地热全部关掉,没有一个例外。现采区保留一些部分自用,但要在规划时间内关闭。开采区集聚就是对矿山企业进行分批整治、合并,随之带来的变化是矿山企业从小变大,由弱变强,提高了绿色创建的标准。
二是严格矿山资源开采准入门槛。新建绿色矿山要符合规划,并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和技术人员,开采规模要在最小控制规模之上等条件。老矿山要进行淘汰、优化、整合,对此也有相应政策要求。
三是把绿色矿山创建纳入综合考核,健全并落实了考核机制。目前,湖州市所有矿山都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由相关部门在平台实施动态监管。通过信息化管理,一年一检查、三年一复核,对复核不能通过的企业直接摘掉“绿色矿山”的帽子。
与此同时,湖州市一方面优化废矿治理效率,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尾矿治理力度。
从2003年到2014年的十多年间,湖州矿山企业的数量逐年递减,但年均开采量、产值却在增加。根据饶如峰提供的数据,湖州矿山企业数量从612家减少到76家,年均开采量从13.1万吨上升到86.9万吨,2014年的产值达到24亿元,是2003年的1.5倍。“这些数字足以说明湖州矿山企业的布局优化成效明显。”
五点联动“十三五”再发力
“十三五”期间,矿业发展将面临更大的压力,也将承担更大的责任,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要形成全国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格局。“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距离目标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鞠建华指出,“十三五”期间,绿色矿山建设要抓紧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及时总结好前四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的经验,并进行推广,提高全社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认可度。同时,还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不同层级的绿色矿山试点工作。
二是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由点到面集中连片地推进。我国有10万多个矿山,而现有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只有几百个,所占比例很小,应重点探索让地方政府、企业都能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模式。
三是建立绿色矿山的标准体系,为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四是构建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并形成与之配套的政策体系,包括资源、资金、用地、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体系的建立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五是改革创新,进行制度创新,把绿色矿山建设上升到制度层面。无论是矿山规划建设、还是生产运行,都要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目前,许多地方已经在开展这项工作,比如福建省要求企业承诺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工作,并签订相关合同,只有这样才允许企业开发资源。
此外,鞠建华认为还要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通过协会的力量提高整个行业的自律行为,构建诚信体系,督促矿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鞠建华表示,近两年很多投资人、投资公司都提出设立绿色矿业发展基金,以支持矿企的升级改造。对此,他希望各方投资者以及各方面政策的制定者,都能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