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6月1日讯 6月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的采煤塌陷地应达到80%。
山东省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438座
治理面积约3.8万公顷治理率达42%走在全国前列
山东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储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开发强度较大。截至2017年,全省已发现矿产148种,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5种,开发利用矿产60余种,主要开采矿种为石油、煤、金、铁、石灰岩、花岗岩等。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能源需求的同时,也引发了较多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人民生产生活。据统计,全省共有破损山体4706处、露天采坑3109处,占损土地资源总计4.28万公顷,造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带来严重视觉污染;地下开采造成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其中采煤塌陷184处,造成土地资源破坏7.24万公顷,存有历史遗留的非煤矿山采空区155处,废弃矿井1302处;三是废弃工业广场、固体废弃物(不含尾矿库)堆放占压了大量土地资源,全省共有废弃工业广场1264处,占压土地面积0.84万公顷,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生产矿山1681座(包括62座在建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包括废弃、政策性关闭及闭坑矿山)7991座。近年来,山东省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438座,治理面积约3.8万公顷,治理率达42%,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
《规划》指出,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煤炭企业治理已稳沉的采煤塌陷地应达到80%,新增稳沉塌陷地达到同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60%;“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80%;地方政府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达到80%;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50%;四是基本完成“山东省矿山复绿行动方案”规划目标。
到202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体系。
通过大规模的治理,绝大多数破损山体和露天采坑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绿水青山的美好景象将得以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