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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岭煤矿
来源:中国矿业网  日期:2017-06-01  浏览量:1544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岭煤矿位于黑龙江省鹤岗市,是龙煤所属露天与井工联合开采矿井。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建设期间,新岭煤矿完善了回采率技术管理体系,科学优化开采设计,推行沿空留巷等无煤柱护巷技术,大量减少了阶段煤柱损失,多回收煤炭10万吨。建设期间工作面回采率96%,高标准完成了规划目标。投资330万元引进了整体组合顶梁悬移支架,对支护工艺进行了升级。配合国土部门建设地质公园,公园设施完备,环境优雅,起到了很好的教育示范作用。
  二、科技创新
  矿井注重技术体系建设,有完善的技术安全管理体系。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保证资金投入,复采区物探技术方面,投入资金136万元,购进矿井瞬变电磁仪和瑞利波构造探测仪。综合防治水技术方面,投入资金120万元,进行水位疏降。复采区防灭火技术方面,投入资金189万元,购进钻机和设备。复采区顶板管理技术方面,投入资金330万元购进支架,进行工艺升级。近年来,科技进步明显,产生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进步成果。在复采区支护、复采区防灭火、复采区物探、复采区防治水、露天控制爆破等方面,先后获得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和鹤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
  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技术作用,集中做好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旧区复采技术、绿色矿山建设和管理技术、露天坑矸石治理等。加强资金引导,做好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队伍建设工作。
  三、节能减排
  建立管理制度,加强节煤、节电、节水、节油等工艺设备节能管理,降低能耗。建立完善的矿井水净化系统和矿井水复用系统,使矿井水全部服务于井下生产、防尘和灌浆,矿井水复用率100%。露天岩石全部用于回填造地,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100%。通过采取节煤、节电、节水、节油等措施,继续推进工艺设备节能。加大废弃物减排。
  四、环境保护
  积极投身矿区及周围环境保护工作,出动各种设备参与市政府环境改善工作,保护矿区环境。修复排水沟渠400米,投入资金5万元,动用设备清雪、清垃圾,投入资金5万元。控制企业内部污染排放,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没有污染事故。投身生态环境恢复,根据工程需要,协助矿山公园建设,为公园后期建设,年岩石回填量达120万立方米,投入资金600万元。
  加强矿区环境保护,以矿区可持续发展为主,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从工业污染、生活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人为生态破坏。
  五、土地复垦
  当前企业生产与采坑回填紧密结合,产生的岩石和废弃物全部有计划的进行采坑回填,年回填岩石量达240万立方米,据统计回填采坑达4万平方米,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雏形已经初步形成。
  矿区采煤露天坑综合治理和土地复垦生态重建。要超前认识、超前规划、分步实施,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
  煤矿企业高度重视,鹤岗市政府已经依托绿色矿山建设,开启绿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新建设风尚已蔚然成风。建设生态城市的理念已融入社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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