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印发实施,明确2016年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48项、拟开展预研究标准计划14项、在研标准项目备案31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备案18项。
据悉,48项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主要是指已落实研制任务、形成标准草案,计划本年度申请审查、报批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国土资源部组织国家标准立项和行业标准报批的依据,制修订此类标准,是统筹管理、落实计划、分解任务的主要措施。14项拟开展预研究的标准,是指急需开展预研究、尚未落实标准研制任务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此类标准工作,便于请有关单位在年度预算中协调落实研制任务及经费,尽快启动预研究。31项在研标准项目备案,指的是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重大专项、重要工程、科研项目等在研项目,预期形成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草案而进行备案,目的在于加强标准项目立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项目研究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18项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项目备案,属于土地和地质矿产领域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研制、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进行备案是为了掌握地方标准研制、发布情况,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衔接协调,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好技术储备。
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在标准起草中,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需求,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