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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申报的通知
来源:谢瑞芳  日期:2022-07-19  浏览量:3149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全体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矿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促使矿业领域内进一步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简称中绿盟)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突出贡献单位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各级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第三方服务单位、列入国家绿色矿山目录企业和已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矿山企业。

2.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制定绿色矿山标准政策或管理办法;

2)形成有推广价值的绿色矿山建设模式;

3)研发出有助于提升绿色矿山的技术与装备;

4)达到区域性(或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杆;

5)形成一套完整的绿色矿山服务体系或模式。

(二)突出贡献人物申报

1.申报范围

各级绿色矿山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引领或推动工作者。

2.申报条件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绿色矿山建设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风尚,在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行政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绿色矿山技术创新专业员。

1)有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创新技术且效益显著的技术持有者;

2)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勇于创新,探索新模式并被行业认可的专业人才;

3)制订区域性绿色矿山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的行政管理人员;

4)制定了有助于推动绿色矿山服务的标准、规范、模式、工作流程等专业人员;

5)每个单位只限从“突出贡献单位”或“突出贡献个人”奖申报一项。

二、推荐要求

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通过以下一种情况推荐。

 1.中绿盟会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

 2.突出贡献单位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推荐;

3.突出贡献人物可通过各地方(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含地方地方协会);

4.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绿盟。无盖章者恕不受理奖项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3份,含单位或个人申请表,单位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2.电子版材料

1)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证明材料电子版;

2)个人职业照或生活照一张(用于宣传);

3)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内)。

电子版以“2022突出贡献奖单位+单位名称”或“2022突出贡献奖个人+个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89408668@qq.com),否则恕不受理。

3.其它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绿色矿山突出贡献奖推荐表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绿盟网站www.greenmine.org.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申报时间

奖项申报截至20221022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与表彰

1.评选

申报结束后,中绿盟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通过中绿盟联盟网站http://www.greenmine.org.cn/与“绿色矿山研究与实践”公众号zgclsks公示;

2.表彰

获奖单位和个人将在2023年绿色矿山年会举行隆重证书颁发、授奖仪式。

六、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赵老师  15652113533

老师  18811402505

   箱:89408668@qq.com

邮寄收件人:芦老师  13641134358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一层103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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