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绿色矿山青年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分部、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矿业智库专家、青委会成员及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在绿色矿山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绿色矿山青年科技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评选工作,为做好此次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并在业务工作中取得了下列突出贡献之一的青年科技人员:
1、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推荐条件
被推荐的青年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岁。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1.各省部(代表处)可推荐2名;
2.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2名;
3.已经授牌的副理事长单位可推荐2人、已经授牌的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1人;
4.各省市自然资源厅局可推荐2名;
5.其它社团可推荐2名;
6.智库专家和青委会成员可以由联盟秘书处推荐。
四、支持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才可以加入联盟的创新团队,参与项目的合作。联盟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2.联盟组织入选对象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专业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对入选对象的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
五、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推荐以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单位推荐需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后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
(2)个人推荐需由2位(建议本单位与外单位各1位)具有推荐资格的专家(正高级职称)署名推荐。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3.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或推荐个人审核盖章(签名)后报送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秘书处,无盖章不具有评审资格。
4.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将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结果将通过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与“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微信公众号公布。
5.正式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
纸质材料:
(1)绿色矿山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一式5份,含个人申请表,单位或专家推荐表(2位专家均需有推荐表);
(2)推荐表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附件1份(详见推荐表说明)。
注:请将申报表和证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包括附件证明材料);
(2)个人免冠照片(白底)电子版和生活或工作照电子版(用于宣传)各一张;
(3)申报人简要事迹材料,限500字。
纸质材料统一用A4版式装订,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申报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回。绿色矿山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及申报表格电子版可在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www.greenmine.org.cn)“资料下载”查询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芦淑萍:13641134358 010-82717271 342823420@qq.com
陈 结: 15826101125
传 真:010-8271727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15号楼125室
附:绿色矿山青年科学技术奖推荐表
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
2019年5月20日
自然资源部:2019年度绿色矿山青年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