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矿业动态 > 政策法规
自然资源部印发《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
日期:2025-01-24  浏览量:153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自然资源部发布《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明确移出情形、程序及其他要求。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旨在规范名录动态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相关规定,若矿山存在14种需移出名录的情形之一,或不符合建设评价指标且6个月内未整改,将被移出名录。

移出程序包括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议、部组织核实等。矿山一旦被移出名录,不得使用“全国绿色矿山”称号,不享受相关政策。各省级部门需督促指导被移出名录的矿山企业提升建设水平,部信息中心将及时公开并更新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新浪财经

绿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