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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监局:力争2021年底煤矿企业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
[ 录入者:admin | 时间:2019-11-02 12:53:00 | 作者: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浏览:4次 ] |
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二级巡视员孙洪灵1日表示,推动加强煤矿企业与对口学校的校企联合,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等,持续提高变招工为招生的比例,到2021年底,力争煤矿企业要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资料图:露天煤矿挖掘机进行采煤作业。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11月1日,应急管理部就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举行新闻发布会。 孙洪灵指出,近几年来,虽然在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上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总体看,人员素质仍是“四要素”中的最大短板。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按照整体部署,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力争在三年内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是改善文化层次结构,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逐步提高从业人员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要求,煤矿从业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要达到30%以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要降到40%以下。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在按《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将被派遣劳动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的基础上,煤矿企业要逐步实现彻底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把超比例使用的劳务派遣工转为正式合同工,依法规范劳动用工,提高待遇稳定产业队伍。 三是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以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学员力度,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方式,面向班组长招收的精神为指导,推动加强煤矿企业与对口学校的校企联合,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定向专业培养等,持续提高变招工为招生的比例,到2021年底,力争煤矿企业要基本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四是严格脱产培训。按照有关法规和意见的要求,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以此为底线,煤矿管理人员三年内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低于30天,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1天,其他职工不低于12天。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每年的再培训应该是脱产培训,而不是以班前会等形式,或挤占从业人员正常休息时间进行培训。继续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一些单位安全培训图形式、走过场、不落实等现象。 孙洪灵表示,要扎实推动培育一批具有煤矿行业特点的安全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进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和效益。通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对煤矿从业人员素质来一次全面提升,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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