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来,山东省原煤产量一直稳定在1.5亿吨左右,去年产量为1.48亿吨。近期,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提出,实施煤炭生产总量控制,确保实现产销平衡;监督煤炭企业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开采。
据了解,山东省将重点限制不履行采煤塌陷和环境治理义务的煤矿,以及安全保障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煤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标准和资源压覆严重等类型的煤矿。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于亏损严重、煤炭库存过高的煤矿,山东省要求煤矿组织停产检修。同时,对于上半年煤炭产量已经超过公告产能50%的煤矿,下半年必须减产、限产,确保产量不超过预期目标。
此外,为推动更多煤矿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山东煤矿安监局与山东省煤炭工业局联合提出,推进煤矿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通过调整系统和推行煤矿综采工作面、井下辅助运输、生产保障系统智能监测控制等领域的机械化、自动化,到2018年6月底,实现高危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减少30%以上,从而大幅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