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继续为企业减轻负担,助推矿山企业走出困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积极响应、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出台和落实缓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等政策。
根据省政府要求,山西厅及时起草了《关于缓缴2016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后印发全省执行,对征收机关和矿山企业做好征缴工作、减轻企业负担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目前,山西全省504家煤炭企业、4家非煤矿山企业缓缴2016年度资源价款161亿元,享受到缓缴资源价款带来的惠企优政。为了把政策广泛宣传好、落实好,让企业得红利、真受益,山西厅共接待来访咨询人员80人次,来电130余次,均提供热情服务和专业解答,并在申请、报件等方面及时提供帮助。
据悉,此次缓缴价款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是山西厅在请示省政府后,第二次主动帮助矿山企业走出经营困境,解决发展难题。2015年,为了落实省政府为企业减负“60条措施”,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全省2015年度缓缴资源价款167.99亿元,共有538家煤企、10家非煤企业,享受到缓缴资源价款带来的优惠政策。同时,山西厅还对13家煤矿在政策出台前已缴纳的2.09亿元资源价款,及时进行了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