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纪委通报了第五轮巡视结果。通报称,神华集团少数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形成寻租空间。更骇人听闻的是,神华的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一些私人老板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有的灭火工程层层转包,造成生态破坏,事故频发。
打着“灭火”的旗号,实施“放火”,从而谎报灭火项目、骗取国企资金、盗采国有煤矿,这种“黑色产业”真是丧心病狂。
其实,这种“养火自肥”的勾当,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10年9月28日,新京报就对神华集团下属的内蒙古乌海市的乌达煤矿搞的“借灭火而采煤”做过报道,当天还配发了社论《治理煤田自燃,怎成了“养火工程”》。
神华集团的乌达煤田,因“自燃了50年”而世界闻名。但是在2005年煤价飙升之后,当地的“煤矿灭火”就开始变了味道。一些理应被关停的小煤矿,在打通关系之后,公然以“灭火”的名义放炮、“扒山皮”,开采了一大卡车一大卡车的煤炭。按专业人士的说法,煤矿灭火要么打钻孔灌注泥浆,要么把着火部分挖掉,然后用黄土覆盖。但当地的所谓“灭火工程”却是越挖越深,分明是借灭火为名挖煤。
从环保的角度说,新开一个露天煤矿,环保等手续极其复杂,但办理“灭火工程”就方便得多。这导致“假灭火真盗采”项目脱离环保监督,甚至在居民的眼皮底下搞爆破。而乌海市海南区政府也曾做出调查,明确:“灭火工程”严重污染环境。但因为这些“养火自肥”的小煤窑与央企——神华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挂靠关系”,导致当地政府投鼠忌器,执法不力。
至于这次中央查出的“放火式灭火”,新京报也在4年多前的那篇报道中指出过:神华乌海能源公司一位知情人介绍,有的煤老板为了能以灭火名义挖煤,甚至自己浇汽油把煤点燃一部分;之前,新华社旗下的《经济参考报》也对此有报道。
可见,“灭火盗采”早在几年前就是神华集团内部人所共知的秘密。盗采煤矿,就是数以亿元计地侵吞国有资产;放火,更是严重的刑事犯罪,神华集团内部官员包庇、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这种“黑色产业”,则是严重的腐败犯罪。在中央巡视之后,应进行全面的司法调查,好好冲洗一下秽气冲天的“奥吉亚斯的牛圈”。
我们更要追问,四五年前媒体就揭露过神华的“养火自肥”,当地居民也是一直在投诉,但堂堂央企——神华集团有没有及时处置其中的违法犯罪?这也说明此前个别的央企成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怪兽:地方职能部门不敢管,舆论监督推不动,中央的监管又鞭长莫及。“灭火盗采”成为“链条式”腐败、“塌方式”腐败,也就不足为奇。
这些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随着神华集团等央企进入世界500强,就有一种奇怪的谬论,认为央企代表国家利益,舆论批评不得,否则就要祭出诛心之论。其实呢?资源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是子孙后代的,以资源开采为主业的巨型国企,绝不属于企业高管,不属于一家一姓、团团伙伙。要警惕个别腐败分子,绑架国企对抗舆论监督、对抗纪律监督。
以神华集团的“灭火腐败”来说,如果四五年前神华集团能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管、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刮骨疗毒,“煤矿自燃”早就该灭了。腐败不除,矿火难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