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稳定,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始终牢记保障能源安全“国之大者”,充分把握全国煤炭生产力西移的有利契机,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增产能增产量增外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充分发挥煤炭在能源保供中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全面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进一步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力保障“疆电外送”“疆煤外运”、现代煤化工等国家重大工程实施。2023年,实现煤炭产量4.57亿吨,同比增长10.7%,增速位居全国主要产煤省区第一,煤炭产量较2020年增长近2亿吨。同时,2023年,新疆生产煤矿平均单井产能(526万吨/年)、新增核准煤矿产能(4730万吨/年)、新增煤炭产量(4407万吨)均位居全国第一;“疆煤外运”首次突破亿吨级大关(1.1亿吨),煤炭产能产量均创历史新高,有力的保障了新疆及周边省区煤炭消费需求。二是煤炭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成效明显,煤炭产能集中度显著提升,建成全国最大的露天矿准东大井南露天4000万吨/年煤矿,露天煤矿以三分之一的数量贡献了新疆80%以上的煤炭产能产量,形成了以准东、哈密两个亿吨级煤炭基地为主的生产开发格局,在全国十个亿吨级煤炭基地中分别位于第四、第八位。三是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坚持以煤矿智能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助力煤矿“增安、减人、提效”,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建成特变大井南露天4000万吨/年煤矿、国家能源集团乌东600万吨/年等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现已形成智能化煤矿产能2.1亿吨/年,占新疆生产煤矿产能的50%;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中煤新疆公司等6个企业12处煤矿累计投运640辆无人矿卡、智能钻机2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