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举行“全面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颖达作总体介绍,厅地质勘查管理处、矿业权管理处、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负责人就社会关注问题答记者问。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颖达:
首先,我代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内蒙古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各位朋友、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赋予了“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全区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达152种,其中煤炭、稀土、萤石等20种矿产保有资源量居全国首位,钼、晶质石墨等55种矿产保有资源量居全国前三。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核心目标,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纵深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稳步推动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转化,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筑牢坚实基础。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详细介绍。
第一,坚持规划引领,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向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作为资源开发的“总蓝图”,立足资源禀赋和战略需求,科学划定16处能源资源基地、70处国家规划矿区、15处战略性矿产重点勘查开采区,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勘查开发布局,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推动资源开发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迈进。经过五年努力,全区非油气、非放射性矿产大中型矿山占比从28%提升至44%,建成绿色矿山398家,矿山规模结构实现质的优化。同时,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全区生产矿山累计完成矿区生态修复治理1100余平方公里,实现每年修复面积大于采矿损毁面积,稳步推进“新账不再欠、老账加快还”,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持续巩固。
第二,全面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筑牢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安全储备屏障。“十四五”期间,我们积极构建“中央引导、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格局,累计投入各类资金近60亿元,为找矿突破提供了强劲动力。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57亿元,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2万平方公里,重点开展中东部地区能源资源基地综合调查,强化二连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区域能源矿产调查评价。自治区财政投入26.16亿元,完成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2.16万平方公里、能源矿产调查3.31万平方公里,提交找矿区块300余处,在阿拉善北山地区新圈定找矿靶区37处,发现金、铜、钨、钼、镍、钴等矿产地21处;在白云鄂博地区新圈定战略性矿产找矿靶区19处,新发现铁、铌、稀土资源潜力达超大型规模的白云鄂博南矿带;社会资金投入27.98亿元,新发现战略性矿产地50余处,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浩尧尔忽洞金矿、包头市哈达门沟金矿、包头市白云鄂博铁铌稀土矿、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维拉斯托锂锡矿、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李瑛萤石矿等一批矿区实现大型以上规模增储。通过各方协同发力,煤炭、铁矿石、锂、铜、金等一批优势和紧缺战略性矿产实现大幅增储,其中煤炭新增资源量近200亿吨、铁矿石新增资源量12亿吨、萤石新增资源量3亿吨、晶质石墨新增资源量1700余万吨、锂新增资源量60余万吨、铜矿新增资源量50余万吨、锡新增资源量10余万吨、金新增资源量300余吨,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矿产调查试点工作,2025年在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部署8个试点项目,着力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找矿的激励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第三,强化要素保障,以改革赋能矿业经济转型发展。“十四五”期间,我们始终以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推出“五减、六加”11条改革举措,通过“减会签、减层级、减要件、减事项、减流程”和“加强质效监管、出让监管、收益管理、部门联通、业务培训、制度建设”,减少企业申报要件40%以上、缩减审批时限30%以上,审批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持续拓宽矿业权出让来源,储备出让备选项目790余个,累计市场化出让矿业权194宗,出让收益达674亿元;成功实施6宗石油天然气、3宗煤层气探矿权市场化出让,实现近十年油气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新突破;全力保障中石化煤制烯烃、荣盛绿色一体化、久泰乙二醇、蒙东电解铝等重点项目,落实原煤保障60亿吨以上;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塔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68.08亿元挂牌成交,助力打造千亿级天然碱产业集群;加速赤峰维拉斯托锂锡矿转采,全力建设亚洲最大锂锡矿,为蒙东振兴提供坚实资源支撑。同时,严格矿业权总量控制,清理过期探矿权408宗、过期采矿权743宗,有效遏制“圈而不探、探而不采”问题;在赤峰、巴彦淖尔、阿拉善等地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将298个矿山整合为187个,淘汰关闭小型矿山47个,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矿产资源法》实施后,自治区成为全国首批颁发矿业权不动产权证、勘查开采许可证的地区。
站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我们将继续锚定战略定位,持续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国家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十五五”期间,我们将优先在华北陆块北缘成矿带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在大兴安岭成矿带中南段等重点区域实施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聚焦铁、铜、金、稀土、锂、锡、锌、铌、钽、锗等国家紧缺和自治区优势矿产,新圈定一批找矿靶区、发现一批矿产地。2026年将先行投入8.5亿元,启动8个1:5万区域地质调查、22个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141个非煤固体矿产勘查、14个能源矿产调查评价项目,为找矿突破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全面提升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加快推进《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健全矿业权管理规范性文件体系。升级完善自然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和要素联审联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和增储上产,力争到2030年全区大中型非煤矿山比例提升至50%以上,基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开发格局。2026年重点推进黑山矿区、纳林希里矿区、五间房矿区整装煤炭资源,20宗以上战略性矿产区块,以及一批煤炭边角和夹缝资源挂牌出让工作,加快270座以上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全力促进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到2030年实现地质勘查活动绿色措施全覆盖;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确保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加强后期管护,做到应治尽治,推动矿业发展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让绿色成为资源开发最鲜明的底色。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决扛起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生态优先、保障安全、节约集约、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核心原则,持续做强做优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为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扎实有力的矿产资源保障。
谢谢大家!
记者提问
问题一:自治区“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思路、突出的重点,与“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相比差别在哪儿?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石雪娜:
自治区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主要以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安全底线,强化战略供给,持续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储上产;坚持节约集约,优化空间布局,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生态优先,促进协同发展,提升开发治理和修复能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上展现新作为。
与“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对比,一是增强了规划的实用性,通过设立关键指标和目标,强化规划实施的约束力,在规划中确定重点勘查开发利用项目,通过项目纳规的方式强化规划在优化布局方面的实施效果。二是加强战略性矿产安全保障核心区建设,优化能源资源基地建设,推动基地内矿山增储扩能,稳定有效提升供给能力,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保障战略性矿产勘查开采。三是稳步推进国家规划矿区建设,作为资源安全供应接续区,将公益性地质投入向国家规划矿区倾斜,有序部署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推动满足条件的探矿权转采,促进资源接续区尽快转化为生产供应区。四是大力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加强重要成矿带区域构造演化与成矿规律研究,推进人工智能找矿预测和找矿靶区优选,推动勘查开发关键技术创新和装备更新,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五是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做好与新矿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的“立改废”,为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营造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矿业投资营商环境。
问题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在“十五五”期间的工作部署与“十四五”有哪些变化?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周朋翰:
“十五五”期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们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是强化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作为矿产勘查区块的重要来源,基础地质调查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层面发挥着先导性作用,根据相关统计,90%以上矿产资源的发现来自基础地质调查成果。“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主要投入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自治区财政主要投入开展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工作,在整体投入上占比较低。“十五五”期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共同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和1:2.5万战略性矿产调查工作,力争到2030年,大兴安岭中南段和华北陆台北缘内蒙古段成矿带的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显著提升,新圈定找矿靶区100-150处。二是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增储,根据国内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和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对找矿增储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在持续推进铁、铜、金、锂、锡等紧缺战略性矿产稳定增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大宗矿产资源和新兴产业所需矿产资源的供应保障能力,自治区新增加了中重稀土、锌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增储目标,计划到2030年,新发现战略性矿产地20-30处,铁、铜、金、锂、锡、中重稀土、锌等矿产资源保有资源量进一步提升。三是深化政策引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装备体系,积极推动地质勘查单位绿色高质量发展,将绿色高效的勘查技术手段、装备设备的应用,作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招标投标的一项重要评分标准,实现地质勘查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结合,为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问题三:“十五五”期间,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工作有哪些规划?2026年具体工作安排是什么?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张利辉:
“十五五”期间,我厅将进一步优化规范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制度体系,通过全面梳理已有地质资料,加强地勘基金项目成果转化,已设矿业权外围找矿等方式,多渠道拓展可出让区块来源,持续强化“内蒙古矿业权超市”建设,重点推进市场预期好、产业附加值高、项目迫切需求的萤石、金、铜等优势战略性资源矿业权市场投放,加强宣传推介,不断提升矿业权出让质效,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矿产资源保障。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严守管控要求,合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计划。“十五五”期间重点投放能源资源基地、纳林希里矿区、黑山矿区、纳林河矿区内战略性矿产资源和整装煤炭矿业权,逐步盘活全区现有煤炭边角、夹缝资源。2026年重点推进伊金霍洛旗壕赖苏井田、阿拉善左旗新西井井田、西乌珠穆沁旗东一井、敖汉旗东山梁金矿、乌拉特前旗脑包沟金矿、额济纳旗麻黄沟南金多金属矿、巴林右旗古力古台萤石矿、翁牛特旗沙布台铜矿以及乌海及周边地区煤矿整合区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市场化出让。
二是全面实施“三个一批”,不断提升自治区矿业开发水平。“十五五”期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矿山开发利用“小、多、散”问题,全面实施“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升级改造一批”行动,积极推进自治区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增储上产以及复工复产工作,逐步解决存量问题,盘活已有矿山,助力自治区重要能源资源基地建设。
三是严格建筑用砂石土矿业权出让,实施矿业权总量指标管控。“十五五”期间,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评估要求,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环境优先”原则,以旗县为单位,科学设定矿业权数量上限,坚持“增一减一”“开大关小”的原则,在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建设的基础上,对自治区砂石土矿数量上限进行控制,不断优化自治区矿业开发结构,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来源:内蒙古自然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