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网站!

English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矿业动态 > 行业动态
卜昌森代表为老矿退出开药方
来源:管理员  日期:2015-03-09  浏览量:1272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衰老矿井占山东矿井总数的68%,最短的只有2年可采年限,10年内会有约30%的矿井关闭,20年内会有约70%的矿井关闭。这些建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衰老矿井,没有为后续发展进行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储备,目前面临生存发展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十分关心衰老矿区的发展,建议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解决衰老矿井退出的出口问题。

衰老矿井有生法,没死法

“国有煤矿‘有生法,没死法’,现在衰老矿井‘活不成、死不了’。”卜昌森这样形容衰老矿井的现状。

说起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煤炭行业,卜昌森十分自豪。“当年煤炭人,被称为开采光明,奉献温暖。尽管在井下暗无天日,但党和国家对我们很高的待遇。中国建的第一个工人疗养院是煤矿工人疗养院,在北戴河,是周总理钦定的。最困难的时候,政府还想着煤矿工人,让工人每个月有酒喝,有肉吃。当时,煤矿工人是中国的三大收入群体,上天入地下海。上天是指飞行员,下海是指海员,入地指的就是矿工。”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矿井渐渐老去,风光不再。卜昌森说:“我们有的老矿2013年亏,2012年亏,就是在煤炭经济形势很好的2007年也亏。有的矿,有百年历史,是千米深井、万人企业。一个矿有1万多人,但一年只产200万吨到300万吨的煤炭。而我们在新区建设的矿,提出的口号是人均万吨。”

卜昌森认为,中国的煤炭价格不可能再恢复到2012年初的价格水平了。所以,这些在煤炭经济形势很好的时候都亏损的煤矿,就应该“做没”。“做没了,你就是这个企业的功臣。相当于去除了人肢体上的一些毒瘤,就能减轻企业的包袱。”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退出政策支持,靠企业之神很难解决煤矿退出后职工安置、矿区产业接续问题,甚至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机制,给出衰老矿井‘死的路和法’,让衰老矿井‘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卜昌森建议。

问题:生存发展难、转产转移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

这些建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衰老矿井,没有为后续发展进行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储备,目前主要面临“三大困难”: 生存发展难、转产转移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

第一,生存发展难。随着资源枯竭,衰老矿井开采条件日趋复杂、开采深度大、自然灾害威胁等问题加重。煤炭产量仅靠采边角残余煤维持,矿井战线长、环节多、安全投入大、成本高,效益较差。在当前日益严峻的煤炭市场形势下,部分衰老矿井面临关闭破产的困境。

第二,转产转移难。衰老矿井转型,一靠“走出去”到省外和国外开发资源,进行人员转移。但“走出去”开发可以转移管理和技术人员,庞大的一线工人队伍难以安置。二靠发展非煤产业。但大多数衰老矿井包袱重、效益差、收入待遇低,吸引不来人才和技术。再加上资金短缺,发展的非煤项目大多产业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差、创效能力不强,且多为与煤矿产业相关的辅助型、安置型产业。随着煤炭资源枯竭,非煤项目随之下马,形成新的包袱。

第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难。由于政策配套不到位、地方政府接收难度大等原因,绝大部分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社会职能未能移交,关闭破产煤矿人员的社保没有分户,工伤、医疗等险种封闭运行,难以纳入社会统筹。同时,原政策核定的补贴支出项目少于破产煤矿实际支出项目,支付标准低于实际支付标准,加之当时所确定的政策执行时间已经到期,且没有出台新的政策,需追加的补贴资金无法落实,导致破产经费缺口巨大,母体企业已经垫付大量资金。据调查,全国20个省份28家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原国有重点煤矿已垫付资金265亿元。

药方: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关闭转产长效机制

“企业如人体,长期超负荷、缺营养,必然积劳成疾、酿成病患。”卜昌森说。针对上述问题,他尝试开出药方。

他建议,继续完善并实施新增衰老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从煤炭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将开采时间较长、资源濒临枯竭、服务年限不足五年的国有煤矿,灾害严重、安全无保障的国有煤矿,开采成本高、扭亏无望的煤矿,高硫高灰无市场的煤矿,列入国家支持关闭破产煤矿范围。

同时,加快解决已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历史遗留问题。重新核定原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费用缺口,对经常性费用、离退休管理机构经费及统筹项目外实际发生的费用缺口,按照原渠道,由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追加补助;对以后年度的费用,逐年核定,纳入中央、地方财政预算。中央强化督导,促使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政策性关闭破产煤矿的离退休管理、职工社区“四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党工团组织关系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转产转移难的问题,他建议逐步建立煤矿关闭转产的长效机制。在成本项目中增设“关井准备金”、“弃置费”等项目,按一定比例计提部分固定费用,专门用于矿山进入枯竭期后的职工安置和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并允许在税前扣除。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坑口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等项目。出台衰老矿井转型发展税收优惠等扶植政策,对衰老矿井发展接续替代产业,适当减免税收。

绿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