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日前对坚决遏制钢铁煤炭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联合发布了补充通知。
通知表示,为确保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地区相关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梳理核查。
通知称,在梳理核查的全部对象中,对存在“违规新增产能、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已退出产能复产”的三类情形企业,要提供详细的名单,并对存在问题企业的处置方式、整改时间等处理意见,于2017年1月20日前一并以正式文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